第一債務人

第一債務人又稱主債務人,是直接承擔票據付款責任的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一債務人
  • 別稱:主債務人
  • 實質:直接承擔票據付款責任的人
  • 區別於:第二債務人
第一債務人的內涵,第一債務人與第二債務人的區別,

第一債務人的內涵

匯票的承兌人、本票的出票人及保付支票付款人都是持票人行使付款請求權的對象。當持票人按照規定提示票據要求付款時,付款人應按票據記載支付票款,履行應盡義務。隨著主債務人的付款,所有的債務人的責任均告解除,票據上的債權債務關係也歸於消滅。

第一債務人與第二債務人的區別

主債務人和從債務人在履行票據義務(主要是向權利人付款)的次序是不同的。權利人首先應向主債務人請求付款,只有當主債務人拒絕承兌或付款時才向從債務人追索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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