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8日,杭州市蕭山區樓塔鎮發生了一起車禍,74歲的村民丁志燦的左腿被東風牌中型貨車浙(A·L1219)的車輪碾過,生命垂危。肇事司機李金洋連忙打電話給車主章紅彩。章趕到現場後將老人送到蕭山區中醫骨傷科醫院,並且不停地請求醫生:“不論花多少錢,都一定要救活老人!”丁志燦傷勢非常嚴重,雙腿和腰部粉碎性骨折,左腿被截肢。經醫護人員全力搶救,老人終於脫離生命危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章紅彩殺人案
- 時間:2007年9月18日
- 地點:杭州市蕭山區樓塔鎮
- 受害人:丁志燦,74歲的村民。
人物,經過,判定,
人物
1.2.1 被告人:章紅彩,蕭山樓塔鎮人,一名搞個體運輸的34歲女車主,家中有兩輛貨車,從事貨運,因為丈夫一人忙不過來,就雇了一個河南司機一起乾。
1.2.2 受害人:丁志燦,74歲的村民。
經過
交警部門稍後對事故責任認定,司機李金洋負事故全部過錯責任。然而,責任認定後,司機卻獨自跑路了。章紅彩沒有去苦尋司機,而是主動承擔起了對老人的賠償,她說她只有一個念頭,就是將老人治好,健康如初。
蕭山區中醫骨傷科醫院急診室的一位醫護人員昨日如是告訴記者:“我們都知道這個事情,對她當時的行為也非常感動。”
但老人家屬卻在接到老人病危通知書後,要求章紅彩一次性支付賠償15萬元。
章紅彩的丈夫章華明說:“他們(老人家屬)圖的就是錢,平常他們對自家老人從來不照顧的。”
章紅彩沒有同意,她與老人家屬的矛盾核心就是賠款。
章紅彩並不富裕,但她仍然去救老人。為了解決高額的醫療費,她四處找親戚朋友借錢。她用借款支付了3萬餘元醫療費用,但尚拖欠4萬餘元無法支付。
章紅彩這樣交代:9月18日到11月20日,一般都是我去醫院看他的,晚上9點多,或者早上7點前後,有空就去,看看他吃的用的需不需要,清理一下,後來實在是沒時間,就雇了一個醫院裡的護理阿姨。案發前付掉了4萬多醫藥費,是我向朋友借的。
她還曾交代,一開始丁志燦的兒子還跟他們協商,給他們15萬元錢,把丁志燦拉回家,但她和丈夫考慮到,不經過交警部門直接私了,沒辦法去找保險公司理賠,所以雙方就沒有談成。
最後,章紅彩不堪重負,萌生了殺人的念頭。2007年11月20日凌晨4點多鐘,章紅彩讓弟弟開車送她來到醫院住院部四樓加護1病房,她偷偷進入丁志燦病房,用棉被捂住老人頭部,致其窒息性死亡。
判定
341位村民寫了保薦信,遞交給法庭。村民們說,章紅彩平時吃苦耐勞,助人為樂,而且很善良,11月16日,她看到一位村民被捅昏倒在地上,記下了車子車牌號碼,還協助警方破案。她幼小的兒子也給法院寫了一封求情信。
2008年5月6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章紅彩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認為,章紅彩構成故意殺人罪,但鑒於章紅彩有籌款支付丁志燦醫療費用等行為,以及雙方親屬在案發後就民事賠償問題已達成和解,法院從寬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