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居民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可以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事項類別,申報範圍,辦理依據,辦理程式,所需資料,承諾期限,收費標準,
事項類別
內地居民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可以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申報範圍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定書,協定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登記處均提供便民快照服務)。
(七)當事人持有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定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出具的證明、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噹噹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通知單》,並提供有關法律諮詢服務。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辦理程式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所需資料
(一)戶口簿 ;
(二)居民身份證 ;
(三)《結婚證》;
(四)離婚協定書。(協定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承諾期限
一天。
收費標準
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應當交納工本費,9元/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