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管理

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管理

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管理是公共危機管理之一,一般包括重大刑事案件、重特大火災事件、恐怖攻擊事件、涉外突發事件、金融安全事件、規模較大的群體性事件、民族宗教突發群體事件、學校安全事件以及其他社會影響嚴重的突發性社會安全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管理
  • 實施日期:2006年1月8日
  • 依據法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 級別分類:四個級別
管理介紹,級別,事件管理,

管理介紹

2006年1月8日,國務院發布《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四類。按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總體預案將其分為四級,即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突發事件除一部分是敵對矛盾外,大部分是人民內部矛盾。一旦發生可能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部分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並有重大社會影響。

級別

突發公共事件按其性質、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對應的,應急回響級別分為四個級別:Ⅳ級、Ⅲ級、Ⅱ級、I級。
特別重大事件
參與人數 3000人以上,衝擊、圍攻縣級以上黨政軍機關和要害部門;或打、砸、搶、燒鄉鎮級以上黨政軍機關的事件;阻斷鐵路幹線、國道、省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樞紐、城市交通8小時以上,或阻撓、妨礙國家重點建設工程施工、造成24小時以上停工;或阻撓、妨礙省重點建設工程施工、造成72小時以上停工的事件;或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傷;或高校內人群聚集失控,並未經批准走出校門進行大規模遊行、集會、絕食、靜坐、請願等,引發跨地區連鎖反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或參與人數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群體性械鬥、衝突事件;
重大群體性事件
參與人數在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影響較大的非法集會、遊行示威、上訪請願、聚眾鬧事、罷工(市、課)等,或人數不多但涉及面廣和有可能進京的非法集會和集體上訪事件;或阻斷鐵路幹線、國道、省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樞紐、城市交通4小時以上的事件;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傷的群體性事件; 或高校校園網上出現大範圍串聯、煽動和蠱惑信息,造成校內人群聚集規模迅速擴大並出現多校串聯聚集趨勢,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受到嚴重影響甚至癱瘓,或因高校統一招生試題泄密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或參與人數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的群體性械鬥、衝突事件;或涉及境內外宗教組織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動,或因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嚴重影響民族團結的群體性事件;或因土地、礦產、水資源、森林、水域、海域等權屬爭議和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引發,造成嚴重後果的群體性事件;或已出現跨省區市或跨行業影響社會穩定的連鎖反應,或造成了較嚴重的危害和損失,事態仍可能進一步擴大和升級的事件;
較大群體性事件
參與人數在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或在重要場所、重點地區聚集人數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參與人員有明顯過激行為的事件;或已引發跨地區、跨行業影響社會穩定的連鎖反應的事件;或造成人員傷亡,死亡人數3人以下、受傷人數在10人以下的群體性事件;
一般群體性事件
未達到較大群體性事件級別的為一般群體性事件。

事件管理

社會安全事件的管理,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對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前的有效預防。重在加大政策調整力度,促進社會化保障體系和法律制度的建立完善,減輕民眾負擔和保障權益,做好就業、勞動及福利保障、救濟扶困等;並建立社會預警機制,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同時,暢道公共參與渠道,拓寬公眾參與途徑,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不斷提高各級幹部危機意識,科學決策和及時控制、有效處理社會矛盾的能力。
二、對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及時應對。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一旦爆發,就應積極處置,並把握以人為本、及早化解、依法處理、慎用警力、當地領導負責等五大原則。在處置過程中,具體採取七種基本方法:一是迅速控制事態,爭取由大變小,由熱變冷,由強變弱,防止其蔓延擴大;二是提出整體方案和對策,了解事態起因,參與人群情況,有針對性地作出應對策略;三是統一行動,要精心組織部署,明確責任分工,各方聯合行動,才能全面解決問題;四是政府及有關領導直接對話,進行解釋,消除誤解和對立情緒;五是主導輿論導向,利用主體媒體做好正面宣傳報導,減少和消除不實謠言和傳聞的負面影響;六是組織紀律約束,利用歸屬組織做教育工作,進行紀律約束,最大限度減少參與事件的人數規模和越軌言行;七是法律措施。利用執法機關依法處置,保護公民合法權益,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三、對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後的修復重建。事後要對突發社會安全事件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改進管理和工作方法,採取有效措施做好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恢復重建,在機制、管理、設施等方面進行改進和修復,並繼續利用各種渠道對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參與人員進行教育疏導和善後工作,從根本上防止事件再次發生。
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管理,就是通過一系列有效管理行為來預防和處理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以使公共組織及其成員擺脫危機狀態的行為過程,有效減少和處理突發社會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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