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急法治化研究

突發事件應急法治化研究

《突發事件應急法治化研究》是201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胡業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突發事件應急法治化研究
  • 作者:胡業勛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25822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突發事件應對法》實施以來,我國實踐中出現了南方大雪、汶川大地震、蘆山地震、7.23動車事故、天津港爆炸等特大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應急法治建設領域的很多問題凸顯出來。基於此,《突發事件應急法治化研究》重點圍繞突發事件應急法治的基本理念、預案、體制、機制、決策、信息公開、權利救濟等方面的內容展開系統闡述,力求深入反思現行應急法治理論與實踐中的利弊得失,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新理論、新思路、新方法。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章突發事件應急法治的基本理念
一、突發事件應急法治化的時代背景
(一)突發事件的應急範圍不斷擴張
(二)突發事件應急對法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行政應急權
(一)行政應急權的內涵
(二)行政應急權的特徵
(三)有效規制行政應急權力的三個原則
三、突發事件應急法治的模式選擇與變更
(一)我國公共應急制度的發展
(二)我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運行模式
——以“一案三制”為核心
四、突發事件應急應當樹立的法治思維
(一)“實質合法性”的法治思維
(二)“反知性”的法治思維
(三)“權責統一”的法治思維
第二章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規範化建構
一、應急預案的本質屬性和特徵
(一)應急預案的本質屬性
(二)我國應急預案的特點
二、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和基本功能
(一)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二)應急預案的基本功能
三、應急預案的最佳化
(一)對高階應急預案合法性的重構
(二)提升低階預案的實際操作性
(三)確保應急預案的動態評估
(四)應急預案的更新
第三章突發事件應急體制的法治化
一、突發事件應急體制的內涵與機構設定
(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制的總體要求
(二)突發事件應急的機構與職能
二、突發事件應急體制面臨的難點與任務
(一)大數據對應急管理機構之間的協調運行提出的挑戰
(二)“一元主導應急體制”有效運轉避免“失靈現象”
(三)多元化應急體制的社會力量參與問題
三、突發事件應急體制改革的重心與法治化路徑
(一)進一步健全與完善應急管理體制的頂層設計與規範依據
(二)強化應急管理機構縱橫向之間的協調配合機制建設
(三)創新大數據下公共應急的體制運行機制
(四)著力構建社會參與型的應急管理體制
第四章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的法治化
一、突發事件應急機製法治化的概述
(一)應急機制的概念
(二)應急機制的組成部分
(三)應急機制與其他概念的辨析
(四)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的構成
(五)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的法治化
二、突發事件應急機製法治化的必要性
(一)有利於適應我國應急工作進入突發事件爆發高危期的迫切性
(二)有利於規範政府及其他社會力量在應對過程中行為的合法性
(三)有效維護和救濟公民在突發事件中的基本權利
(四)適應目前我國社會治理方式法治化的內在要求
(五)在各類應對突發事件實踐中,應急機制暴露出大量的問題
三、突發事件應急機製法治化的基本原則
(一)包容性原則與應變性原則
(二)實質性原則與目的性原則
(三)預備性原則與預防性原則
四、當前我國突發事件應急機製法治化實現的難點
(一)事前階段:危機預防預備機制不健全以及對危機缺乏足夠的重視
(二)事中階段:相關應急主體的指揮關係與權責界定模糊不清
(三)社會組織參與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支撐
(四)信息發布的被動性和不全面性,導致網路輿情的偏航
(五)恢復與重建:突發事件後公民合法的社會保障權難以實現
五、實現突發事件應急機製法治化的對策建議
第五章突發事件處置中應急決策的法治化
一、突發事件應急決策概述
(一)應急決策相關概念界定
(二)應急決策與常規決策
二、突發事件應急決策法治化的必要性
(一)保障應急工作的順利實施以及公民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二)有助於完善應急法制,推動我國《行政程式法》的建立
(三)有助於在突發事件處置領域實現法治中國的要求
三、我國突發事件應急決策法治化實現的難點
(一)突發事件處置中各主體行使應急決策權的合法性問題
(二)突發事件處置中應急決策程式缺乏法治保障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決策的責任追究制度欠缺
四、完善突發事件應對中應急決策的對策建議
(一)切實保障其他主體應急決策的合法性
(二)建立健全應急決策程式的減省和補辦機制
(三)完善突發事件應對中應急決策的責任追究
第六章突發事件處置中的政府信息公開
一、突發事件處置中政府信息公開的必要性
(一)確保處置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便於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
(三)利於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突發事件處置中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原則
(一)及時性原則
(二)準確性原則
(三)主動性原則
(四)統一性原則
三、當前我國突發事件處置中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現有法律規範難以指導和規範實踐
(二)應急處突中政府信息公開的實踐不盡如人意
四、完善突發事件處置中政府信息公開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立法,真正規制實踐
(二)改進政府信息公開實踐
第七章突發事件處置中的權利救濟
一、突發事件處置中的緊急救援
(一)緊急救援的權利基礎
(二)緊急救援的內涵
(三)緊急救援的功能
(四)緊急救援的原則
二、突發事件處置中的國家救助
(一)國家救助的權利基礎
(二)國家救助的內涵
(三)國家救助的功能
(四)國家救助的標準
三、突發事件處置中的國家賠付
(一)行政補償
(二)國家賠償
附錄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附錄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附錄3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參考文獻
後記

作者簡介

胡業勛,中共四川省委黨校、四川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四川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四川省委省政府法律顧問、四川省委政法委法律顧問、四川省行政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四川省應急管理學會理事。主要從事行政法的研究,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一項、省部級課題四項,在《人民日報》(理論版)、《光明日報》(理論版)、《中國行政管理》、《河北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三十餘篇。
禹竹蕊,四川省委黨校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法治政府研究員,四川省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常年致力於中國行政法理論與實踐研究,尤其關注政府信息公開、警察行政執法等領域。
陳旭,四川省委黨校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5.12”汶川地震災害應對研究與培訓中心常務副主任,四川省應急管理學會副會長。主要從事應急管理研究,主研國家課題1項,主持省部級課題2項,主研省部級課題2項;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20餘篇,其中3篇被國際檢索機構ISTP檢索;出版專著10部,其中獨著1部,合著9部。獲省部級二等獎1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