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安排

空間安排(spatial arrangement)亦稱“空間設施安排”。人們為滿足生產和生活需要對空間環境所作的布置。包括室內的布局、門廳、走廊、大廳,室外的廣場、路標、城雕、街心花園、欄桿等。要求具有促進生產、方便生活和美化環境的作用。

空間表象發展是指個體認知能力發展的一個方面。個體對空間事物位置關係表象的發展。皮亞傑和英海爾德1956年用三座山客體研究兒童空間表象發展,發現6歲以下兒童不理解客體的意思,7歲~8歲兒童對客體的理解處於自我中心階段。中國心理學者的研究結果表明:(1)兒童的知覺經驗和對客體的熟悉程度是其空間認知發展的重要條件,物體的鮮明特徵是幼兒賴以發展空間表象的主要依據,幼兒期是認識物體特徵的重要時期。(2)幼兒的空間表象隨年齡的增長而發展。幼兒對幾個物體相對位置關係的空間表象發展緩慢,無突變現象,但是對單個物體不同方位特徵的空間表象發展較好。(3)3歲~7歲兒童的空間認知無明顯的自我中心現象,自我中心現象不是影響幼兒正確反應結果的主要因素。(4)幼兒期男女兒童的空間表象無顯著的性別差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