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梁大義述》三十卷。清柳興恩(1795-1880)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穀梁大義述
- 作者:柳興恩
- 朝代:清
- 作者字號:字賓叔
內容簡介,事與辭則,參考文獻,
內容簡介
世之治經者多治左氏、公羊,阮元刻《皇清經解》一千四百卷,為書一百八十餘種,經師七十餘人。左氏、公羊皆有專家,惟□梁缺之。興恩治《毛詩》,以荀卿為師,又認為荀卿師法□梁,遂治《□梁春秋》。謂《春秋》終於獲麟,而托始於隱公元年。□梁罪桓以不宜立,不宜立則罪在隱,認為《□梁》深得《春秋》之旨,足以弘翼其微言大義。興恩亦欲從發掘□梁大義著手,如其認為隱公元年尤邪正絕續之交,《春秋》托始於此,即不書公即位久之,便為、《春秋》之大義。《□梁》較其他二傳於《春秋》可謂多有因循。即為明曉之證。興恩撰《□梁大義述》,專從□梁善於經一點入手,而善經則以屬辭比事為事。
事與辭則
事與辭則以《春秋》日月等名例定之。《□梁》經文與《左氏》《公羊》異者,則陸氏《釋文》備載之,此非經者有殊,或由齊魯異讀音轉,而字亦分。則本之趙寬夫《春秋異文箋》以引而伸之。為“述日月例”五卷,“述禮”一卷,“術異文”三卷,“述師說”六卷,“述經師”四卷,“述長編”十一卷,《漢學師承記》、陳壽祺所著《禮說》、陳泮所著《□梁箋》及《□梁釋例》,皆未卒業,《左傳》不傳言例,條例始於鄭興、賈徽、何邵公元《公羊條例》,范武子之《□梁傳時日月釋例》,亦多有疏略,唯柳氏為詳。先通大義而後繼以諸例傳之,可謂專家之學。是書於治《春秋》者言,實不可廢。
參考文獻
有《皇清經解續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