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城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穀城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穀城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是穀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科技創新、新型工業和信息化、促進創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新型工業和信息化、促進創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穀城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穀城縣城關鎮雙雄路35號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關於科技創新、新型工業和信息化、促進創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措施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研究擬訂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措施;研究擬訂全縣促進創業創新、支持企業發展的具體措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措施建議,貫徹執行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企業負擔監督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措施建議;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協調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和重大問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工作。
(五)承擔振興裝備製造等產業組織協調的責任;依託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六)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措施建議,組織推動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推進產學研合作,促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高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組織擬訂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措施,指導縣域培育發展特色產業和產業集群;監測分析縣域經濟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縣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縣域經濟目標考核工作。
(八)負責工業企業的巨觀指導;指導全縣工業企業改革重組等工作,推進企業管理和制度創新;全面貫徹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工業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措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工業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編制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使用計畫和中小企業運行監測工作。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研究提出全縣科技發展戰略規劃和措施,推進全縣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
(十一)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統計和指導全縣技術市場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辦法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最佳化配置的辦法和措施,參與科學事業費及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十二)提出全縣高新技術及產業發展規劃及措施,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試點企業、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校企共建研發中心的申報、認定,協調星火技術密集區、國家火炬計畫谷城節能環保產業基地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
(十三)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社會發展的辦法和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農業科技園區和基地建設,協調指導全縣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
(十四)負責裝備製造、汽車、輕工食品、紡織服裝、新型建材、醫藥化工、電子信息、資源再生利用等工業行業管理和鹽業、醫藥儲備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承擔縣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五)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擬訂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規劃;指導推進工業領域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製造和套用,促進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和現代化流通體系建設;編制工業信息化的實施計畫;推進信息系統集成能力評價工作;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十六)統籌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研究擬訂信息資源利用、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及政策建議;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信息資源和信息基礎設施的綜合利用。協調通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電子電器產品維修行業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擬訂全縣創業發展規劃和創業基地建設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參與創業服務平台的建設,為創業者提供國家產業政策、法律法規、項目、資金、市場、技術支持、勞動用工及人才等創業服務;負責創業培訓工作,為企業家和創業者提供政策法規、企業發展戰略、市場行銷、財務管理、融資投資、經濟形勢分析等培訓服務;負責創業者和企業家權益投訴工作,維護創業者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協調全縣創業服務資源,組織開展大型創業服務活動。
(十八)制定全縣創業創新扶持政策,會通有關部門管理創業發展基金,提出產業發展基金的使用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為企業創業板上市提供諮詢服務。負責對各地、各部門創業工作進行考核。
(十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擬訂全縣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擬訂在谷外國專家管理辦法和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
(二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二)職能轉變。
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縣級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科研項目,委託專業機構做好項目管理相關具體工作。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胡霞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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