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宜城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宜城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Yiche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Economic Information Bureau)是宜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單位。現任宜城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局長是馮付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城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 外文名:Yiche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Economic Informa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馮付軍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辦公地址,其他事項,

簡介

根據《宜城市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宜城市委、宜城市人民政府關於宜城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和經濟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襄陽市委和宜城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和經濟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襄陽市關於科技創新、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相關的規範性檔案。提出科技創新和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措施建議,協調解決科技創新和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科技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擬訂全市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組織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措施建議,貫徹執行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企業負擔監督。
(三)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措施建議。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協調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和重大問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科技軍民融合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編制市級科技計畫和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負責科技計畫和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工作。
(五)承擔振興裝備製造等產業組織協調的責任。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六)提出企業科學技術進步的措施建議,組織推動企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高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工程技術中心、創新型試點企業等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
(七)組織擬訂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措施,指導培育發展特色產業和產業集群。監測分析縣域經濟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縣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縣域經濟目標考核。
(八)負責全市科技創新的巨觀指導。推進企業管理和制度創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工業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措施,推進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負責裝備、汽車、石化、信息、通訊、輕工、紡織、冶金、建材、磷化、鹽業、食品、醫藥、包裝等工業行業管理和鹽業、醫藥儲備管理等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擬訂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規劃、措施。指導推進二業領域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製造和套用,促進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和現代化流通體系建設。編制工業信息化的實施計畫。
(十二)研究擬訂信息資源、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及政策建議。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信息資源和信息基礎設施的綜合利用。協調通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三)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辦法和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業科技園區和基地建設。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全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
(十六)負責電子電器產品維修行業管理工作。協調無線電管理事宜。
(十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新聞宣傳、政務信息、政務公開、電子政務、信訪、綜治、財務、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二)經濟運行和綜合研究股。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績效評價體系並負責組織實施,對工業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考核督導。組織協調工業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應急物資、重要物資的調度、企業防災減災工作。
負責聯繫供電和能源工作。負責全市工業經濟、中小企業統計和科技統計工作。組織研究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科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檔案和重要綜合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協調綜合性政策調研活動。負責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的宣傳與理論研究工作。
(三)法規股(企業負擔監督辦公室)。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組織有關科技發展的重大調研,開展全市科技創新戰略研究。推動機關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涉及企業負擔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協調處理涉及企業負擔的重大事項。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
(四)規劃投資股。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重大生產力布局、固定資產投資(含技術改造和工業強基等轉型升級重大工程及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工程建設有關工作。負責組織中央、省、市相關專項資金申報和項目管理。負責提出市財政專項資金安排使用的建議。承擔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貫徹執行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產業化示範工程。推動科技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五)企業和高新技術股。負責工業企業的巨觀指導。推進企業管理和制度創新。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組織推進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工作。提出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安排意見。研究提出服務企業發展的措施建議。負責協調銀企關係,提出企業融資的措施建議,建立完善銀企合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推動企業上市等多種形式的企業融資工作。組織實施科技、經營管理人才計畫,推動高端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做好外國專家服務工作。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指導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和科技中介組織等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科技動員工作。
(六)綜合發展股(縣域經濟辦公室、綜合產業辦公室)。負責擬訂縣域經濟發展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域經濟統計分析工作,監測分析縣域經濟發展動態。協調研究縣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建議措施。負責縣域科技和經濟目標考核承擔部門指標落實情況的溝通協調和督辦。擬訂培育產業集群的建議措施,促進產業集群發展。指導開展支柱產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認定、培育、提升工作。
擬定發展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和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設。負責工業企業對外經濟合作交流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工業承接國(境)外產業轉移的措施。統籌全局推進產業招商工作,指導企業的招商引資工作。承擔新能源新材料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動工作。研究產業發展規劃,服務產業發展。分析產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相關技術改造項目審核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國家、省、市相關產業政策、法規和扶持措施貫徹落實工作。
(七)原材料工業股(精細化工產業辦公室)。負責醫藥、鋼鐵、有色金屬、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煉製燃料和燃料乙醇、農藥)、建材等行業服務管理工作。擬訂相關產業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產業發展。負責醫藥儲備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創新藥品、仿製藥品產業化實施。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政策。負責產業轉移、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八)消費品工業股(紡織產業辦公室、農產品深加工產業辦公室)。負責輕工、紡織、食品、家電行業管理工作。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行政管理。貫徹落實相關產業政策和有關法規、技術規範及標準。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指導行業發展。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相關技術改造項目審核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協調推進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包裝行業管理和包裝產業發展指導工作。
(九)機械電子和信息化股(機械電子產業辦公室)。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與電子電器產品維修行業管理工作。擬訂電子信息產業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和行業技術規範、標準。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相關技術改造項目審核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產業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裝備製造業及(不含船舶、飛機、航空航天)行業管理工作。
研究行業發展規劃,服務行業發展。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相關技術改造項目審核工作。承擔國家、省、市相關產業政策、法規和扶持措施貫徹落實工作: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促進裝備製造業高端化、智慧型化發展。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擬訂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負責市財政性資金投資信息化項目相關內容的審查。
負責通信、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推動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推動信息服務業創新發展和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地方政府做好信息安全協調和基礎設施管理工作。推進面向公共服務的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負責聯繫、對接襄陽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安排的相關工作。
(十)科技發展成果轉化股。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農業發展的規劃、措施。參與組織實施社會發展和農業領域重大科技專項計畫、技術創新計畫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承擔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鑑定)、推廣等的組織管理工作。擬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承擔市科技保密管理的具體工作。擬定促進技術市場發展的措施,指導全市技術市場管理工作。推進農村科技進步和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重大科技成果示範。指導全市農業科技園區和基地建設。組織實施農業科技特派員和星創天地工作。
(十一)人事股。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黨群、意識形態、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行政編制

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2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經濟師1名;內設機構正股級職數11名、副股級職數2名。
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宜城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局長:馮付軍

辦公地址

地址:宜城市振興大道302號。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宜城市委、宜城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商市委編辦承擔。
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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