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賦公平

稅賦公平

稅賦公平,指納稅人在相同的經濟條件下應被給予同等對待。也即是所謂的同等稅收待遇問題。稅賦公平又可分為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橫向公平指經濟條件相同的人交納相同的稅。縱向公平則是根據支付能力或獲得的收入對經濟條件不同的人予以不同的對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賦公平
  • 屬性:納稅人相同的經濟條件下同等對待
  • 分類: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
  • 方法:取消對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內涵外延,WTO的衝突,稅法上的對策,

內涵外延

稅賦公平原則是指國家徵稅應使各個納稅人的稅負與其負擔能力相適應,並使納稅人之間的負擔水平保持平衡。稅賦公平包括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兩個方面。前者是指經濟能力或納稅能力相同的人應當繳納數額相同的稅收,亦即應該以同等的課稅標準對待經濟條件相同的人;後者是指經濟能力或者納稅能力不同的人應當繳納數額不同的稅收,亦即應以不同的課稅標準對待經濟條件不同的人。稅收公平主義(原則)要求稅收必須普遍徵稅、平等課徵和量能課稅。

WTO的衝突

WTO要求成員國實行非歧視原則,即對外國國民提供不低於本國國民的待遇。今日,在中國的外國國民,雖在某些領域還受到諸多限制,但在涉外稅法領域的外國國民卻享受遠遠超出本國國民的“超國民待遇”。有一些學者提出,對外國國民在稅收上的超國民待遇不違反國民待遇原則。因為國民待遇原則的要求是對外國國民的待遇“不低於” 本國國民,也就是說“高於”或“等於”均可。 如果仔細地分析這種觀點,就會發現這種觀點根本站不住腳。理由是:WTO組織之所以提出“國民待遇”原則,是因為在歷史上地球上的國家(中國是個例外)的一般情況是保護本國國民和本國國民的企業,而歧視在本國營業的外國國民和外國企業,即國民待遇問題的更本質的含義在於在一國經濟體內應實行本國國民、外國國民的法律(包括稅法)地位平等,展開公平競爭。

稅法上的對策

取消對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優惠結果會如何。結果會同一些人所想像的-外資企業紛紛撤離,中國投資總量不足,就業不足,稅收大幅減少-那樣嗎?答案是:不是!因為,外商評價投資環境,稅收優惠因素並不占主要地位,其他一些因素如基建設施的狀況、法令實施的有效性、政府辦事效率等都可能有更為重要的影響。而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楊之剛研究員看來,如果中國不是有龐大的人力、資源和銷售市場,稅收優惠再多,外資也不見得會大規模流入;否則流入的就不過是意在偷漏稅和避稅的外資而已。所以,兩稅合一後,真正來投資的外資未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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