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處罰管理暫行辦法是北京市地方稅務局2011年11月1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務行政處罰管理暫行辦法
- 外文名:Tax administrative penalty management interim measures
- 發布單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 發布文號:京地稅法[2001]488號
- 發布日期:2001-11-01
- 生效日期:2001-11-0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稅務行政處罰管理暫行辦法是北京市地方稅務局2011年11月1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稅務行政處罰管理暫行辦法是北京市地方稅務局2011年11月1日發布的地方法規。具體內容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管理暫行辦法(京地稅法[2001]488號)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市局各處室: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中...
關於對騙取出口退稅企業給予行政處罰的暫行規定為有力打擊騙取出口退稅的違法行為,維護國家正常經濟秩序,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打擊騙取通知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關於對騙取出口退稅企業給予行政處罰的暫行...
處罰簡介 處罰的許可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罰款額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稅務所決定。其他稅務行政處罰由縣以上稅務機關決定。處罰的程式分類 稅務行政處罰的程式,分為簡易程式和一般程式兩種。1、稅務...
稅務處罰是稅務行政處罰的簡稱。是稅務機關對違反稅收法律的當事人所給予的制裁。處罰對象是一般性違反稅法而尚不夠刑事處分的當事人。稅務行政處罰是稅務機關依照稅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依法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以及其他與...
第一條為了規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涉稅當事人(以下簡稱“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以及《法治政府...
《湖南省國稅系統規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是湖南省為進一步規範全省各級國稅機關稅務行政處罰行為而頒布的實施辦法。檔案內容 湖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湖南省國稅系統規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市州國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是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進一步促進執法統一規範,不斷最佳化稅收營商環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印發的《罰款代收代繳管理辦法》(財預字〔1998〕201號)第二十三條“稅務部門所處稅收罰款的收繳,仍按現行辦法辦理”,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簡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國務院常務會有關部署,深入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
第一條 為保障和監督各級地方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職責,規範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廣東省規範行政處罰...
《稅務行政處罰》是中國稅務出版社2020年10月出版的書籍,該書屬於揚州稅院系列教材·稅收理論與實務類,介紹了稅務行政處罰的基本理論、原則、相對人權利,稅務行政處罰的種類和設定,稅務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管轄和適用,稅務行政處罰的實施程...
保障稅務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推動西北五省(區)稅務執法標準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西北地區稅務執法實際,...
《吉林省欠稅管理暫行辦法》是吉林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欠稅管理,嚴密稅源監控和有效清繳欠稅,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中華人民共和...
第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重大稅務案件包括:(一)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稅務局根據本地情況自行制定,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二)根據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督辦管理暫行辦法督辦的案件;(三)應司法...
《江蘇省無照經營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已經1995年8月1日省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長 鄭斯林 一九九五年八月四日 具體內容 江蘇省無照經營行政處罰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市場管理,取締無照經營...
四、將《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7號公布)第三條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中“省級稅務機關”修改為“省稅務機關”;刪去第十五條;將第十七條修改為“依照本辦法規定應當設定賬簿的個體工商戶違反有關法律、行政...
第三十五條 行政複議原則上採用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法制工作機構認為有必要時,應當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並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了解情況。第三十六條 複議機關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
稅務機關審核後發給稅務登記證件。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的範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十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註銷...
第一條 為最佳化稅務稽查執法服務,提高稅務稽查執法效能,規範稅務稽查部門對稅收自查的組織管理,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稅收自查是指稅務稽查局根據檢查計畫,在...
稅收罰款則是稅務機關依照一定的許可權,對違犯稅收法律、法規但不夠刑事處分或免於刑事處分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行的一種財產罰的行政處罰。稅收罰款應該記在營業外支出科目 借:營業外支出-稅收罰款 貸:現金(銀行存款)月底,轉入“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八部涉稅法律法規,《東北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違反稅務登記規定、賬簿憑證管理規定、納稅申報規定、稅款徵收規定、稅務檢查管理規定、發票及票證管理規定、納稅擔保規定7大類55項...
第十一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向同級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定期通報辦理開業、變更、註銷登記以及吊銷營業執照的情況。通報的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制定。第十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同日公布)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 1996年4月15日國發[1996]1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程式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