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代理關係

稅務代理關係是稅務代理人代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理稅務事宜過程中形成的契約契約關係。稅務代理作為一種民事法律關係,同其他民事法律關係一樣,也都是依據一定的法律事實而發生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務代理關係
  • 定義:稅務代理人代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理稅務事宜過程中形成的契約契約關係
定義,終止,

定義

我國法律規定,稅務代理業務由稅務代理機構統一受理,並由受理機構與被代理人簽訂委託代理協定書。委託代理協定書應當載明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名稱、代理事項、代理許可權、代理期限以及其他應明確的內容,並由註冊稅務師及其所在的稅務代理機構和被代理人簽名蓋章。委託代理協定書的簽訂,標誌著稅務代理關係的產生。

終止

稅務代理關係可因代理期限屆滿而自然終止,也可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由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單方面終止。
1、被代理人單方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面終止代理行為:
註冊稅務師死亡; 稅務代理人被註銷資格; 稅務代理人未按委託代理協定書的規定辦理代理業務; 稅務代理機構已破產,解體或被解散。  2、稅務代理人單方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代理人在委託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被代理人死亡或解體; 被代理人授意稅務代理人實施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經勸告仍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被代理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報表,造成代理錯誤或被代理人實施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被代理人或稅務代理人單方終止委託代理關係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向當地稅務機關報告,同時公布終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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