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制分類
- 外文名: Taxation Structure
- 研究範圍:單一稅制 複合稅制
主要類型
稅收分類,是按照一定標準對稅收制度中性質相同或相近的稅種進行的歸併和綜合。它是研究和評價稅收制度的一個重要方法。現代國家普遍實行複合稅制,稅收種類都較多。
按徵稅對象分
1.流轉稅。流轉稅是以商品流轉額和非商品流轉額為徵稅對象徵收的一類稅。商品流轉額是指商品銷售收入額,非商品流轉額指各種勞務收入和服務性收入額。
2.所得稅。所得稅是以納稅人一定時期的所得額為徵稅對象徵收的一類稅,其稅額的多少取決於納稅人有無所得和所得的多少。
3.財產稅。財產稅是以納稅人所有或屬其支配的財產為徵稅對象徵收的一類稅。
4.行為稅。行為稅是以特定行為作為徵稅對象徵收的一類稅。
5.資源稅。資源稅是對開發利用的各種自然資源徵收的一類稅。
稅收按計稅標準的不同可分為從價稅和從量稅。
1. 從價稅是以徵稅對象的價值形式作為計稅依據的稅種。
2.從量稅是以徵稅對象的重量、容積、面積、數量等作為計稅依據的稅種。
1. 中央稅,即屬於中央財政固定收入,歸中央集中管理和使用的稅種。
2. 地方稅,即屬於地方財政固定收入,歸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稅種。
3. 中央和地方共享稅,即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與使用的稅種。
1.直接稅,一般是指稅收負擔直接由納稅人負擔,稅負不能轉嫁的稅種,如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2.間接稅,一般是指稅收負擔可以轉嫁給他人負擔的稅種,如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等流轉稅。
1.價內稅是指稅金是價格的組成部分,必須以含稅價格作為計稅依據的稅種,如消費稅、營業稅。
2.價外稅是指稅金是價格之外的一個附加額,必須以不含稅價格作為計稅依據的稅種,如增值稅、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