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智慧型終端上的個人信息保護技術要求》是2016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移動智慧型終端上的個人信息保護技術要求
- 標準號:YD/T 3082-2016
- 發布日期:2016-04-05
- 制修訂:制定
- 實施日期:2016-07-01
- 行業分類: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移動智慧型終端上的個人信息保護技術要求》是2016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移動智慧型終端上的個人信息保護技術要求》是2016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備案號:62238-2018備案公告: 2018年第4號(總第220號)1。...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的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對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是指移動智慧型終端中運行的應用程式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個人信息的活動。 本規定所稱App開發運營者,是指從事App開發和運營活動的主體。
《具有融合功能的移動終端安全能力技術要求》(GB/T 39575-2020)規定了具有融合功能的移動終端安全能力的技術要求,包括硬體安全能力、作業系統安全能力、套用軟體安全能力、通信連線安全能力、個人信息安全保護能力的技術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各種制式的具有融合功能的移動終端,其他終端也可參考使用。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
規定了移動智慧型終端安全能力的技術要求,包括移動智慧型終端的硬體安全能力、作業系統安全能力、外圍接口安全能力、套用層安全要求和用戶數據保護安全能力等,並對安全能力進行了分級。《移動智慧型終端安全能力技術要求》適用於各種制式的移動智慧型終端,個別條款不適用於特殊行業、專業套用,其他終端也可參考使用。
在移動智慧型終端上通過安裝安全可信的套用是抵禦惡意套用的威脅的重要保障,也是在移動智慧型終端硬體和作業系統之間建立起信任傳鏈條的基礎。移動套用軟體開發者和運營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電信和網際網路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4號)、《移動智慧型終端套用軟體...
移動智慧型終端信息安全設計導則 《移動智慧型終端信息安全設計導則》是2014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號:43153-2014 備案公告: 2014年第2號(總第170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發展司副司長陳家春對外透露,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終端和業務中惡意吸費、信息竊取、誘騙欺詐等行為的影響和危害更加突出,有關部門正在制訂《移動智慧型終端管理辦法》,保護消費者權益。陳家春還透露,工信部將修訂進網檢測技術要求,採取定期的撥測手段來加強個人信息的保護。同時,將開展移動網際網路惡意程式...
5.3.3移動智慧型終端個人信息保護措施 5.4可信計算 5.4.1需求分析 5.4.2可信技術 5.4.3可信標準 5.5生物識別 5.5.1需求分析 5.5.2特徵分析 5.5.3安全風險 5.5.4安全措施 5.6安全意識 參考文獻 第六章移動智慧型終端測試技術 6.1射頻和無線資源管理一致性測試 6.1.1射頻RF 6.1.2無線資源管理 6...
《通知》提出移動智慧型終端應當符合《移動智慧型終端安全能力技術要求》通信行業標準的一級安全能力要求,並要求生產企業不得在移動智慧型終端中預置具有以下性質的套用軟體:一是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戶個人信息的;二是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擅自調用終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費用損失、信息泄露...
提出移動智慧型終端安全的體系架構,指導移動智慧型終端安全標準體系的建設,規範移動智慧型終端涉及的設計、開發、測試、評估工作,提高移動智慧型終端整體的安全性。防範基於移動智慧型終端的惡意吸費、信息竊取等安全事件的發生,並降低移動智慧型終端面臨的風險,進而保護用戶個人安全以及國家安全。
第一條 為了規範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以下簡稱應用程式)信息服務,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網際網路新聞信息...
2020年3月1日,《信息技術—智慧型移動終端套用軟體(APP)技術要求》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江蘇蘇測檢測認證有限公司、國網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大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OPPO廣東移動通信...
移動智慧型終端套用軟體安全技術要求 《移動智慧型終端套用軟體安全技術要求》是2016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號:62176-2018 備案公告: 2018年第4號(總第220號)
《智慧型移動終端未成年人保護通用規範》是2025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24年8月23日,《智慧型移動終端未成年人保護通用規範》發布。2025年3月1日,《智慧型移動終端未成年人保護通用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華為終端有限公司、榮耀終端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動...
(四)對於緊急情況以及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未按要求及時下架違法套用軟體的,通信主管部門可依法依規要求有關單位採取處置措施。第十條 相關企業和社會組織應進一步完善服務保障措施,提高用戶權益保護水平。(一)生產企業和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應建立移動智慧型終端套用軟體投訴舉報受理制度,為用戶提供便捷的投訴舉報方式...
2020年11月1日,《信息安全技術移動通信智慧型終端作業系統安全技術要求》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 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 、興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國網思極網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元心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科學院軟體研究所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 、展訊通信(上海)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具有融合功能的移動終端安全能力測試方法》(GB/T 39576-2020)規定了具有融合功能的移動終端安全能力的測試方法,包括硬體安全能力、作業系統安全能力、套用軟體安全能力、通信連線安全能力、個人信息安全保護能力的測試方法。該標準適用於各種制式的具有融合功能的移動終端,其他終端也可參考使用。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
應用程式提供者和應用程式分發平台應當對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予以配合,並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協助。第二十五條應用程式提供者和應用程式分發平台違反本規定的,由網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在職責範圍內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所稱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是指運行在移動智慧型終端上向用戶...
本標準明確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最小必要評估規範系列標準中術語定義,規定了收集使用的最小必要原則及要求,是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最小必要評估規範系列標準的引領部分,或為其他移動終端數據相關標準提供參考。本標準適用於各種制式的移動智慧型終端及移動終端上的套用軟體,個別條款不適用於特殊行業、專 業套用,其他終端也...
為此有必要提出融合移動終端的內容過濾技術要求與配套的測試方法,規範融合移動終端的內容過濾產品,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 編制進程 標準計畫 2016年5月20日,國家標準計畫《智慧型終端內容過濾測試方法》(20160062-T-33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由TC485(全國通信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堅持創新驅動。充分發揮移動網際網路泛在、連線、智慧型等優勢,積極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提升移動政務服務個性化、智慧化水平。創新移動政務服務提供方式,堅持政府主導,鼓勵多方參與,規範政府部門與第三方平台合作,推動移動政務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堅持安全可控。全面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樹牢網路安全底線...
是2018年07月24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傅山、潘娟、陳婉瑩、王宗岳、余泉、解謙。起草單位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移動智慧型終端指紋識別流程及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安全要求。本標準適用於支持指紋識別技術的移動智慧型終端,個別條款不適用於特殊行業、專業套用,其他終端也可參考使用。
3.9 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impact assessment 針對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檢驗其合法合規程度,判斷其對個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各種風險,以及評估用於保護個人的各項措施有效性的過程。註: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也稱“個人信息安全影響評估”。[來源:GB/T 39335—2020,3.4,有修改]4 縮略語...
是2020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國煒、潘娟、吳越、楊延軍、晉艷偉、翟世俊、姚一楠、楊正軍、焦四輩、汪薇薇、余泉。起草單位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北京網秦天下科技有限公司。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企業移動辦公環境下的個人移動智慧型終端。
本標準規定了車聯網服務過程中數據生命周期內保護的總體要求,主要包括數據採集、傳輸、存儲、使用、遷移、銷毀、備份恢復等方面的安全保護要求。本標準規定的數據,涵蓋車聯網信息服務過程中的除了用戶個人信息以外的所有數據,包括但不僅限於來自車輛、移動智慧型終端、路邊設施和車聯網服務平台等載體相關的數據。本標準適用...
5.1 移動智慧型終端 5.2 移動安全威脅 5.3 密碼技術作用 6 基礎套用 6.1 可信啟動 6.2 App簽名與驗證 6.3 無線區域網路接入 6.4 網路傳輸加密 7 系統套用 7.1 語音電話加密 7.2 電子郵件加密 7.3 用戶證書登錄 7.4 電子簽章 7.5 即時通訊加密 7.6 檔案加密 附錄A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
PDA可分為:電子詞典、掌上電腦、手持電腦設備和個人通訊助理機四大類。而後兩者由於技術和市場的發展,已經慢慢融合在一起了。按使用來分類,分為工業級PDA和消費品PDA。工業級PDA主要套用在工業領域,常見的有條碼掃描器、RFID讀寫器、POS機等都可以稱作PDA;消費品PDA包括的比較多,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手持的遊戲...
《移動通信智慧型終端安全風險評估要求》是2020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張玉清、王凱、吳昊、黃庭培、劉海濤、沈玉龍、裴慶祺、王樅、舒敏、王文杰、王鶴、李學俊。起草單位 中國科學院大學、北京交通大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和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適用範圍 本...
第一條 為淨化公共網際網路網路環境,保護用戶權益,維護網路安全,有效防範和處置移動網際網路惡意程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公共網際網路網路安全應急預案》,制定本機制。第二條 移動網際網路惡意程式是指運行於包括智慧型手機在內的具有移動通信功能的移動終端之上,存在竊聽用戶通話、竊取用戶信息、破壞用戶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