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腳踏車技術規範》是2019年08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租賃腳踏車技術規範
- 外文名: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enting bicycles
- 標準編號:T/CHINABICYCLE 1—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08月01日
- 實施日期:2019年10月01日
《租賃腳踏車技術規範》是2019年08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租賃腳踏車技術規範》是2019年08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李剛、翟士清、仄偉傑、陳軍、趙錕、劉方兵、李勤、翟金全、孫智勇、由迎春、於耀翔、葛世強、吳明、徐道行、王萬君、徐家浩、陳建龍、賈剛、楊麗、袁興啟起...
2022年1月,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公布《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新規範將從2022年4月起實施。主要內容 新規範要求,共享腳踏車企業的運營平台,應具備識別承租人註冊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校驗承租人身份證號碼和姓名與“全國公民身份...
七是強化企業落實車輛註冊登記制度,若運營企業投放的車輛為電動腳踏車的,所投放車輛須符合《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18),在屬地公安交管部門註冊登記後方可進行投放;運營企業要加強對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腳踏車投放、轉運、維修等...
1.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發展政策制定和統籌協調,負責車輛投放配額管理,指導運營企業有序投放運力;制定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停放區設定技術導則;會同相關部門對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企業進行監督管理,引導行業規範發展。2.市級公安...
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運營企業要落實對車輛停放管理的責任,推廣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綜合採取經濟懲罰、記入信用記錄等措施,有效規範用戶停車行為,及時清理違規停放、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各地要加強對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停放的監督,...
第八條 在本市提供網際網路腳踏車租賃服務,應遵守下列規範:(一)投放車輛應符合國家、行業技術標準要求,性能安全,並在投放前將車輛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報市市場監管部門備案;(二)明確用戶行為規範,建立用戶個人信用管理制度,引導...
6.騎行電動腳踏車時不規範佩戴頭盔;7.其他違規行為。(二)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管理,保持車輛乾淨整潔、擺放有序。應當通過電子圍欄技術等手段規範用戶停放行為,及時整理違規停放的車輛,及時回收故障、破損車輛。(三)建立車輛維保服務制度...
《意見》指出,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經營企業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在陽泉市行政審批局登記註冊,主動接受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的監督管理。企業應自有或租用固定場地,以滿足車輛調度、停放和維護等需求,具備必要的服務管理...
第十五條 運營企業應當加強對共享腳踏車的日常管理,保持車輛乾淨整潔、擺放有序。運營企業應當通過電子圍欄技術等手段規範用戶停放行為,按照規定及時整理違規停放的車輛,及時回收故障、破損車輛。共享腳踏車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統一的信息發布機制,...
一、戶籍所在地系岳陽樓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陵磯臨港產業新區、南湖風景區(以下簡稱“市中心城區”)的居民,屬本地居民辦卡範圍。二、市城管局負責市中心城區公共腳踏車租賃系統的建設、運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市財政、規劃、...
(一)對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實行格線化管理,在本轄區內劃定停放點、禁停區域和路段;(二)劃分街區實施分級管控,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日常停放秩序;(三)對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運營企業(以下簡稱運營企業)在轄區內的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投放實施...
第五條 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會同市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制定城市道路腳踏車停放區設定技術導則,並按照交通接駁、因地制宜的原則,規範腳踏車停車點位設定。第六條 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運營企業(以下簡稱運營企業),應當實行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使用人...
第三條 本市推動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與公共運輸融合發展,構建綠色低碳出行體系。本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發展遵循鼓勵創新、規範有序、服務為本、屬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原則。第四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經營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
《深圳經濟特區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管理若干規定》經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21年6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內容 第一條 深圳經濟特區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總量規模由市交通運輸部門會同市城管和...
第十二條 網租腳踏車用戶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服務協定的約定,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騎行、規範停放; (二)騎行前檢查腳踏車技術狀況,確保騎行安全; (三)不得使用網租腳踏車載...
電動腳踏車銷售者應當建立進貨台賬和銷售台賬,並向消費者提供產品合格證和載明所售電動腳踏車品牌、型號、電動機編碼、整車編碼等內容的購車發票。第七條 在《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實施前購買的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
4、缺乏行業標準和質量規範。公共腳踏車系統建設,涉及到的主要技術領域的主要技術規範沒有得到很好的遵循:作為公共設施鎖具,應執行國家鎖具強制標準;作為信息系統建設,應進行軟體設計成熟度檢驗;作為計算機軟硬體涉及,應具備系統集成資質...
第三條 電動腳踏車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依法規範,保障安全、方便民眾,源頭管理、協同共治的原則。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電動腳踏車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管理責任和工作協調機制,保障工作所需經費,監督指導有關部門依法履行...
同時,還將鼓勵腳踏車銷售點增加腳踏車租賃服務,為市民提供便利、規範的腳踏車租賃服務場所。規範的、遍布北京中心城區的“公共腳踏車”租賃服務網點,將為公共運輸提供有效補充,公共腳踏車租賃網點有望建成覆蓋中心城區的公共服務體系。為進一步...
上海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經營服務考核辦法 一、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規範本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運營企業的經營服務行為,有效提升經營水平和服務質量,根據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交運發〔...
本規範根據社會公共衛生情況劃分,提出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衛生保障的日常運營和應急運營要求。運營要求包括車輛安全衛生管理及運營人員運營管理兩部分。起草單位 北京三快線上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華東分院 ...
2017年8月3日,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發展的指導意見》。2017年11月6日,中國通信工業協會發布團體標準《基於物聯網的共享腳踏車套用系統總體技術要求》。2018年7月5日,摩拜腳踏車就在行業內率先...
襄陽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於2020年10月28日襄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規範電動腳踏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引導文明...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採取設立辦理點、簡化辦理程式、建設電動腳踏車登記信息系統、推行網上辦理等措施,為辦理電動腳踏車登記、信息查詢等提供便利。第十八條 在《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實施前購買的不符合...
(三)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規範承租人依法停放車輛。客戶端應當顯示承租人安全提示、腳踏車允許停放、禁止停放區域,以及有關懲戒措施;(四)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受理、處理車輛性能、停放秩序等方面的社會投訴舉報;(五)建立承租人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