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

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

《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是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科學院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的推薦性國家標準,是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認證的認證依據。該標準於2017年1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

2019年5月15日,中科院大連化物所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順利通過了現場審核,獲得體系認證證書,成為中國第一家通過《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認證的科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
  • 起草機構: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科學院、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 標準編號:GB/T 33250-2016 
  • 實施日期: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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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歷程

2013年,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編制任務,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納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編制項目計畫,項目編號20130420-T-424。歷經預研、立項、起草、初步徵求意見等階段後,形成徵求意見稿。
2015年7月3日,《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截至時間為8月10日。
2017年1月1日,《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正式頒布實施。

標準實施

2019年5月15日,中科院大連化物所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順利通過了現場審核,獲得體系認證證書,成為中國第一家通過《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認證的科研機構。

實施意義

貫徹、實施《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對於科研組織建立規範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增強科研組織的創新能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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