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賦智中小企業專項行動(2023—2025年)

2023年5月2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科學技術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知識產權局、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等十部門聯合印發《科技成果賦智中小企業專項行動(2023—202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技成果賦智中小企業專項行動(2023—2025年)
  •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科學技術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知識產權局、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內容解讀,內容全文,

內容解讀

《專項行動》提出,到2025年,健全成果項目庫和企業需求庫,完善賦智對接平台體系,遴選一批優質的科技成果評價和轉移轉化機構,推動一批先進適用科技成果到中小企業落地轉化;開展不少於30場賦智“深度行”活動,有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實現產學研用深度合作;圍繞培育更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健全成果轉化服務格局,促進中小企業產出更多高質量科技成果,形成閉環激勵機制,構建成果“常態化”匯聚、供需“精準化”對接、服務“體系化”布局的創新生態,實現成果價值和經濟效益持續增長。

內容全文

中小企業聯繫千家萬戶,是推動創新、促進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有關任務要求,破解當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能力不強、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能力薄弱等難題,進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水平,推動科技成果有效“賦智”中小企業,持續增強中小企業核心競爭力,帶動更多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特開展本行動。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供需兩端發力,深挖中小企業科技創新需求,強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給,暢通技術供需對接渠道,持續提升中小企業技術實力,建立科技成果賦智中小企業發展的常態化、長效化機制,助力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建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則
目標導向。圍繞中小企業核心技術能力提升,聚焦科技成果有效推廣套用,充分發揮新型體制機制優勢,創新工作方法,加速科技成果向中小企業集聚。整合政產學研用資源優勢,採取有效措施,提升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精準性、有效性,滿足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需求。
協同聯動。推動政產學研用金各方主體精準發力,加強產業政策、科技政策、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統籌和協同,促進產學研、產業鏈上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形成科技成果有效賦智中小企業的工作合力。
系統推進。堅持把科技成果賦智中小企業作為一項長期戰略和系統性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和個性化需求,有步驟、成體系地推進各項賦智舉措,確保有成果、轉得好、持續轉。
賦智提升。把握數位化轉型、網路化協同、智慧型化變革方向,推動中小企業理念、組織、管理、技術、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大先進適用技術供給和賦能套用,提升中小企業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健全成果項目庫和企業需求庫,完善賦智對接平台體系,遴選一批優質的科技成果評價和轉移轉化機構,推動一批先進適用科技成果到中小企業落地轉化;開展不少於30場賦智“深度行”活動,有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實現產學研用深度合作;圍繞培育更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健全成果轉化服務格局,促進中小企業產出更多高質量科技成果,形成閉環激勵機制,構建成果“常態化”匯聚、供需“精準化”對接、服務“體系化”布局的創新生態,實現成果價值和經濟效益持續增長。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成果“常態化”匯聚
1.豐富科技成果來源。針對中小企業的創新需求,分層次、分領域建設科技成果項目庫,推動成果項目庫資源向中小企業開放,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用得起、用得上、用得好”的科技成果。加強對科技成果評價工作的統籌指導,依託科技成果多方評價體系,建立行業和地方常態化篩選報送機制。做好國家財政資金、政策支持的項目評價,推動相關項目成果入庫。充分發揮科技成果評價和轉移轉化機構作用,探索利用科技成果“自我聲明”的承諾制新模式,開展賽展會等活動,擴大優秀科技成果來源。
2.強化產業需求牽引。依託地方行業主管部門、協會和第三方機構,組織園區、基地、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和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等,常態化徵集中小企業創新需求,以需求牽引高質量成果產出,提升技術創新精準性,高效驅動成果轉化。支持地方依託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深度挖掘中小企業多樣化技術需求,分級分類梳理形成科技成果需求庫,做好與成果項目庫的對接。
3.加大先進適用技術供給。支持製造業創新中心、各類重點實驗室、科技型骨幹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主體圍繞產業轉型升級和技術進步,加大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供給並向中小企業轉移轉化。增強雲計算、人工智慧、虛擬現實、機器人、工業網際網路等為代表的智慧型技術的供給及推廣,支持中小企業實施智慧型製造與建造,通過智慧型化技術改造和“上雲上平台”,加快中小企業數位化轉型、智慧型化升級。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向中小企業開放共享科研儀器、數字基礎設施、中試基地、資料庫等基礎創新資源,支持各類先導區、示範區、產業基地、集群等共享測試驗證能力,最佳化壯大開源社區,降低中小企業的創新成本。
(二)實施供需“精準化”對接
4.加大科技成果數據開放共享。完善賦智對接平台體系,推動現有成果庫、需求庫等資源整合,提升成果展示、需求梳理、技術交易、能力培育、場景示範等“一站式”服務能力。依託科技成果評價和轉移轉化機構,加強細分領域的成果梳理和精準對接。選擇若干地區,探索構建面向當地產業需求的賦智對接服務節點。通過線上線下結合、公益性服務和增值性服務互補發展,持續提昇平台服務廣度深度和質量水平。
5.持續開展賦智“深度行”活動。強化部省聯動,支持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專業機構等在地方每年開展不少於10場“深度行”活動,通過大會論壇、成果路演、供需對接、展覽展示、產融對接等多種形式,加強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拓寬中小企業技術獲取渠道,加速成果轉移轉化。充分發揮地方積極性,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經濟圈等優勢產業集聚區率先開展“深度行”活動,支持在東北老工業基地、中西部地區圍繞地方產業發展需求舉辦“深度行”活動,形成“月月有活動、季季出亮點、年年有成效”的常態化工作機制,為中小企業培優扶強營造良好環境。
6.促進大中小企業合作。落實大中小企業“攜手行動”,持續開展“百場萬企”大中小企業融通對接活動,發揮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對接服務平台作用,助力更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成為大企業的最佳“合伙人”。推動大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儀器設備、實驗室等,引導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加強智慧財產權領域合作,堅持市場導向,鼓勵大企業通過專利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向中小企業轉移轉化,引導大企業通過生態構建、基地培育、內部孵化、賦智帶動、數據聯通等方式打造一批大中小企業融通典型模式,有效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7.加強產學研協同。推動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業與中小企業之間“結對子”,支持中小企業圍繞技術瓶頸和特殊技術難題“發榜”,高校、科研院所“揭榜”,建立聯合式、訂單式技術研發新模式,實現科技成果與中小企業需求精準對接。舉辦產教融合論壇和校企、校地對接會等活動,加速高校、科研院所智慧財產權與科技成果到中小企業落地轉化。
(三)加速服務“體系化”布局
8.推動成果中試熟化。建立周期短、效益好的製造業創新成果服務體系,加強成果中試熟化能力建設,為中小企業輸送更多高成熟度成果。支持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台、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國家質檢中心、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新材料重點平台等發揮技術支撐作用,聯合產業鏈上下游共建試驗檢測環境,建立協同合作機制,為中小企業提供前期成果試驗驗證、中期中試熟化、後期批量化生產檢測認證等全流程服務。制定並運用技術成熟度、製造成熟度等評價標準,不斷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水平與成效。
9.強化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組織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專利導航服務,最佳化企業技術路徑選擇與智慧財產權布局,加強高價值專利儲備。最佳化升級智慧財產權運營平台體系,加快建設國家智慧財產權與科技成果轉化交易中心,推動開展智慧財產權交易服務。發揮專利、商標審查綠色通道作用,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專利優先審查,高效獲取智慧財產權保護。深入推進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實施,探索高校、科研院所專利“一對多”許可,加速向中小企業許可專利技術的進程。提升工業企業智慧財產權能力,加強“製造業智慧財產權大課堂”培訓,鼓勵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標準化體系建設,增強中小企業競爭優勢。加強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共同推進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國際化工作。
10.加速中小企業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支持中小企業加強科技創新,推動更多中小企業由成果需求方變為成果產出方。鼓勵大企業先試、首用中小企業創新產品,支持中小企業配套產品在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示範套用。依託製造業技術創新體系,圍繞重點產業鏈,梳理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產業鏈圖譜,支持中小企業在產業優勢領域精耕細作,使其成為掌握獨門絕技的“單項冠軍”,產出更多高質量成果。引導和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快前沿領域和未來產業布局,搶占發展先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科技成果賦智中小企業工作的統籌協調,形成政府部門、科研院所、服務機構、社會團體和中小企業共同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進一步發揮地方政府作用,完善部門協調配合機制,加大對創新成果產業化工作及平台建設的扶持力度。建立動態跟蹤管理和定期評估機制,監測科技成果賦智中小企業的成效。
(二)強化產融合作。引導金融機構最佳化產品和服務,支持中小企業在科技成果獲取、轉化、套用等方面的融資需求。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推動社會資本擴大優質中小企業直接投資規模,促進中小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分層分類培育優質中小企業,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專精特新”專板作用,為中小企業提供綜合金融和上市規範培育服務,推動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赴新三板、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實施“科技產業金融一體化”專項,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台作用,依託各項產業、金融配套政策,引導資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金融機構加大支持力度,提升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服務質效。
(三)開展試點示範。遴選一批具有較高技術創新水平、實現規模化套用並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案例,推出一批面向中小企業的質量優、保障好、有特色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產品。推動中小企業集群與技術轉移轉化機構開展合作試點,支持技術經理人按規定在園區、基地任職,參與需求發布、技術匹配、對接談判、項目落地等全鏈條服務。
(四)完善激勵機制。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加強對公益性服務機構的扶持,鼓勵地方政府對其委託和指導的非營利性服務機構予以支持。適時組織企業開展中介服務機構活動評價,對評價良好的優質中介服務機構,向社會廣泛宣傳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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