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部關於對部分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或宣布失效的決定

《科學技術部關於對部分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或宣布失效的決定》在2011.01.26由科學技術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學技術部關於對部分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或宣布失效的決定
  • 頒布單位:科學技術部
  • 頒布時間:2011.01.26
  • 實施時間:2011.01.26
《科學技術部關於對部分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或宣布失效的決定》已經科學技術部2011年度第2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為了適應新時期科學技術事業發展的需要,建設有利於自主創新的法制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要求,科學技術部對所發布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了清理,對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檔案徵求了有關部門的意見。現決定對《科技開發企業審批登記暫行辦法》等68件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對《二十三種大型精密儀器管理試行辦法》等28件規範性檔案宣布失效(見附屬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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