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局關於公布廢止部分規範性檔案的通知的內容。
【發布單位】北京市
【發布文號】京人發〔2002〕59號
【發布日期】2002-06-04
【生效日期】2002-06-0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京人發〔2002〕59號
【發布日期】2002-06-04
【生效日期】2002-06-0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北京市人事局關於公布廢止部分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京人發〔2002〕59號)
(京人發〔2002〕59號)
各區縣人事局,市政府各委、辦、局(總公司),人民團體、高等院校人事(幹部)處: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進程清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意見》的要求,北京市人事局對截止2001年底以前發布的各類人事政策措施等規範性檔案進行了清理。決定對本通知附屬檔案所列77件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宣布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