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城區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

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醫藥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食品和藥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食品藥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禪城區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
  • 類型:政府部門
  • 隸屬 :禪城區人民政府
  • 管轄範圍:禪城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醫藥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食品和藥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食品藥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統籌規劃、協調區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食品藥品資源配置,加強和完善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三)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區傳染病、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消毒衛生和學校衛生。
(四)承擔醫療服務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責任;擬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範圍,建立醫療機構、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的質量和監督體系;負責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技術質量控制與管理規範。
(五)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全區重大突發疫情、自然災害等公共衛生事件的緊急處置、預防和控制。
(六)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發展。
(七)組織開展民眾性愛國衛生運動;組織愛國衛生檢查和效果評價,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組織開展城鄉衛生創建和評比活動;組織開展農村改水改廁工作;組織開展城鄉除“四害”活動,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
(八)負責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管理及行政執法工作;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分析、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和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九)承擔對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管,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監督實施相關質量安全管理規範。
(十)組織查處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的違法行為,負責質量抽檢。
(十一)監督國家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的執行,組織開展相關產品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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