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歷史沿革,管轄區域,特色,現任官員,
歷史沿革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占領福建,中國國民黨所屬各縣司法處未能撤出。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占領了連江縣包括縣城在內的大部分地區後,隨即於連江縣城成立了連江縣地方法院(後改為連江縣人民法院至今),而連江縣的馬祖地區仍由國民黨軍隊控制,司法業務遂行停頓。
其後,因考量民事案件若亦需由軍法機關審理,而受前開戒嚴法第10條“解嚴後,始得抗訴”之限制,實不盡合理,因此有關單位乃於1969年1月籌設“福建金門地方法院連江民事庭”,同年6月開始辦理民事及非訟事件。
連江庭原為系租用民居辦公,1971年開始興建院舍,同年落成進駐使用。
1991年,馬祖新司法大樓由兵工建設完工,連江庭進駐使用,即現址所在地。
管轄區域
特色
該院轄區面積僅28.8平方公里為台灣地區各級法院最小者,不足萬人之人口亦居末位,而民風淳樸,案件既少且微,在台灣地區法院中業務量最輕;而編制、預算亦是最簡單者。該院也是目前台灣地區各級法院中最晚成立的一座。該院也是台灣地區緯度最高的地方法院,在這之前為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管轄範圍亦為台灣地區緯度最高的地方法院。
現任官員
- 院長:紀文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