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融領域落實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若干措施

經福建省政府同意,現將福建省金融監管局、福建省台港澳辦、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福建省商務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福建證監局等八部門聯合研究制定的《福建省金融領域落實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若干措施》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金融領域落實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1年9月13日
  • 發布單位:福建省金融監管局、福建省台港澳辦、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福建省商務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福建證監局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重要論述和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更大力度推動閩台金融合作,加大台胞台企金融服務力度,落實金融領域同等待遇政策,努力打造“台胞台企登入的第一家園”,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措施。
  一、在我省設立的台資銀行保險機構、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法人金融機構以及研發中心、營運中心、科技中心等職能機構,通過當地認定的,同等享受一次性落戶獎勵、經營獎勵和租金補助等扶持政策。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福建證監局、廈門證監局
  二、對列入我省年度重點上市後備名單的台資企業,在當年完成股改的,省級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加快發展台資板,區域性股權市場每年新增展示台企不低於500家且掛牌台企不低於10家的,省級財政給予獎勵500萬元。
  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福建證監局
  三、創設“台企快服貸”系列產品,並將其納入省級政策性優惠貸款風險分擔資金池或地方政府融資增信基金支持範圍。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台港澳辦、省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
  四、全面推廣“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證書”等首創業務,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持有金融信用證書的台胞台企融資提供增信服務,持續降低擔保費率。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省台港澳辦、省金融監管局
  五、對在我省國家級台灣農民創業園、閩台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內設立的台資農業企業,符合條件的每年可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貸款貼息補助。台胞台企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同等享受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同等享受農業信貸擔保費補助支持。
  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林業局、省金融監管局、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六、支持來閩創業的台胞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獲得的創業擔保貸款,利息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餘利息由各級財政給予補貼。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金融監管局、省台港澳辦、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七、為在閩非金融台資企業推出線上辦理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結匯支付和事後提交抽查材料、多筆外債共用一個外債賬戶、允許外債模式轉換和放寬融資幣種限制等便利化舉措。
  責任單位: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
  八、在閩銀行機構可為台胞開設專屬銀行卡業務,並適當簡化台胞辦理借記卡、小額信用卡的申請資料與業務流程。台灣居民居住證可作為金融業務辦理的有效身份證件。
  責任單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省公安廳、省台港澳辦
  九、完善金融機構內部服務標準與流程,加強政策宣導和業務培訓,確保惠台政策措施傳導至基層營業網點。
  責任單位: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福建證監局、廈門證監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十、支持銀行機構完善電子渠道服務,提升台胞台企線上業務辦理便利度,支持採取視頻等方式核實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開戶意願。
  責任單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
  十一、在閩台胞可按規定申請商業住房貸款,按照相關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金融機構按照同等待遇為台胞提供住房貸款服務。
  責任單位: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住建廳、省金融監管局、省台港澳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二、在我省“金服雲”平台開設台企金融服務專區,推介金融產品,推廣服務政策。梳理台企融資服務名單,對列入名單的優質台企重點對接服務。
  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省台港澳辦、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福建證監局、廈門證監局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福建是“台胞台企登入的第一家園”,是大陸台資企業最集中的地區之一,也是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最密切的地區之一。2019年,福建省金融辦會同有關部門出台了《關於深化閩台金融交流合作的若干意見》,有力促進了閩台金融交流合作,示範效應持續增強。為進一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關於“在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上邁出更大步伐”的重要講話精神,更加精準提升台胞台企金融服務,有效落實同等待遇政策,助力打造“台胞台企登入第一家園”,我們在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基礎上,經多次研究審議,制定了《福建省金融領域落實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包括12條措施。一是對在我省新引進的台灣金融機構及其職能機構提供一次性落戶獎勵、經營獎勵和租金補助等扶持政策。二是對完成股改且列入我省重點上市後備名單的台資企業以及發展台資板的區域性股權市場給予資金支持。三是創設“台企快服貸”系列產品,納入省級政府性風險分擔資金池或增信基金支持範圍。四是全面推廣“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證書”等首創業務。五是對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台胞台企以及對台灣農民創業園等園區內的台企台農,提供保險保費補貼和貸款貼息補助。六是對來閩創業的台胞提供創業擔保貸款,並給予財政貼息補助。七是為在閩非金融台資企業推出四項資本項目便利化改革舉措。八是為台胞開設專屬銀行卡業務,台灣居民居住證可作為金融業務辦理的有效身份證件。九是完善金融機構內部服務標準與流程,確保優惠政策傳導至基層網點。十是完善電子渠道服務,提升線上業務辦理便利度。十一是在閩台胞可按規定申請商業住房貸款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金融機構按照同等待遇為台胞提供住房貸款服務。十二是梳理台企融資服務名單,在“金服雲”平台開設台企金融服務專區。
  三、政策特點
  (一)注重產品創新。結合我省台企融資需求特點,創設“台企快服貸”系列產品,並配套省級政策性優惠貸款風險分擔資金池或地方政府融資增信基金等支持政策,既幫助台資企業解決押品少、獲貸能力弱的現實問題,也幫助金融機構緩釋風險,提升金融服務專業性。
  (二)注重服務便利。一是在我省率先推行資本項目便利化試點政策的基礎上,推動實施便利化舉措升級版,為在閩非金融台資企業推出線上辦理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結匯支付和事後提交抽查材料、多筆外債共用一個外債賬戶、允許外債模式轉換和放寬融資幣種限制等一攬子便利化舉措。二是為更好的滿足台胞台企遠程金融服務需求,引導銀行機構完善電子渠道服務,推廣線上業務辦理,支持採取視頻等方式為台企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核實開戶意願。
  (三)注重融資對接。一是對接平台。為促進台企精準融資服務,加強銀企信息互通,在我省“金服雲”平台開設台企金融服務專區,重點推介金融產品,推廣服務政策。二是對接名單。進一步梳理台企融資需求清單,引導金融機構對清單內的台企進行重點對接扶持。三是對接市場。支持台企股改上市以及在我省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交易。對納入上市後備名單並完成股改的台資企業和台資板建設有一定成效的區域性股權市場,給予資金獎勵。
  (四)注重經驗推廣吸收前期先行先試的好經驗、好做法,進一步推廣延續。如,將平潭率先試點的“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證書”推廣全省;在已經創設的“麒麟卡”、“台胞專屬信用卡”的基礎上,支持其他銀行機構為台胞開設更多的銀行卡業務;進一步落實台灣農民創業園、閩台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內設立的台資農業企業貸款貼息補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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