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法》已經2014年2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法
- 發布部門:福建省政府
- 發文字號: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6號
- 發布日期:2014年02月27日
- 實施日期:2014年04月01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效力級別:地方政府規章
- 法規類別:行政區劃與地名
《福建省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法》已經2014年2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法》已經2014年2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2014年2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海河分界線界樁管理辦法是2007年福建省政府發布的檔案。檔案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轉省海域勘界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福建省海河劃界成果和海河分界線界樁管理辦法的通知 閩政文〔2007〕12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省內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通告是2002年7月由福 建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發布文號】閩政[2002]34號 【發布日期】2002-07-08 【生效日期】2002-07-08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各市、縣(區...
第二十六條 省人民政府測繪主管部門應當和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擬訂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省人民政府測繪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人民政府海洋與漁業部門擬訂縣、鄉級際間海域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報省人民...
《福建省河道保護管理條例》經2015年11月27日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通過。該《條例》分總則、河道規劃、保護範圍劃定、河道整治維護、涉河建設、河道采砂、法律責任、附則8章49條,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福建省...
國務院關於福建省和廣東省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11年12月11日發布,自2011年12月1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福建省、廣東省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海洋局:國土資源部《關於報請批准福建省和廣東省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
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行政區域界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布,由毗鄰的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共同管理。條例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政區域界線管理中有以下四種行為之一的,視不同情節確定了處罰辦法:...
1987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第56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必須維護土地的...
第一條 為加強地圖編制、出版、印刷管理,提高地圖出版質量,保護地圖著作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編制出版管理條例》和《福建省測繪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編制、出版、印刷普通地圖、行政區劃圖...
第十條 按規定需要完成有關省界、市界、縣界、鄉界、鎮界和其他行政區域界線測繪任務的,由省測繪局組織測繪。第十一條 本省地籍測繪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實行歸口管理。省測繪局、省土地管理局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地籍測繪工作的規劃、...
福建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切實保護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維護自然生態平衡,減輕自然災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行政...
福建省,簡稱“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省會福州,位於中國東南沿海,東北與浙江省毗鄰,西北與江西省接界,西南與廣東省相連,東南隔台灣海峽與台灣省相望,陸地總面積12.4萬平方千米。 [65] 福建省位於東海與南海的交通要衝,是...
為了加強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的管理和保護,根據《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行政區域界線界樁,是由行政區域毗鄰的各方人民政府共同埋設的,用於指示行政區域界線實地位置的標誌物 。第三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民政...
區劃數量 縣級區劃 區劃調整 2021-04-21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平潭縣撤併鄉鎮行政區劃調整的批覆》同意撤銷潭城鎮、澳前鎮、嵐城鄉,設立海壇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原潭城鎮政府駐地城中村,行政區域界線隨原潭城鎮、澳前鎮、嵐城鄉...
(四)凡涉及海岸線、海島、邊疆要地、湖泊、重要資源地區及特殊情況地區的隸屬關係或者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第八條 縣、市、市轄區的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
聯檢報告以及界樁成果表、登記表、照片等與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有關的資料,由有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立卷歸檔,同時將立卷歸檔的檔案副本報送國務院民政部門。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採取平等協商、互諒互讓、協調解決與裁決相結合的辦法,堅持有利於沿海地區社會穩定和安定團結,有利於國家安全,有利於海洋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保護,有利於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有利於海域行政管理的原則進行。省際間的海域行政區域界線,由...
本條例所稱海岸帶,是指海洋與陸地交匯地帶,包括海岸線向陸域側延伸至臨海鄉鎮、街道行政區劃範圍內的濱海陸地和向海域側延伸至領海基線的近岸海域。海岸帶具體界線範圍由省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海岸線是指平均大潮高潮時水陸分界的痕跡線...
當事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條例由民政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五月三十日國務院發布的《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處理辦法》同時廢止。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2011年3月24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通過)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我省城鄉經濟社會全面...
辦法全文 第一條 根據《行政區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條例所稱行政區劃的變更,包括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行政區劃隸屬關係的變更,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和行政區劃名稱的變更。行政區劃...
行政區域界線不清,不僅導致邊界糾紛迭起,使資源遭受破壞,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嚴重地影響社會安定、經濟發展,而且阻礙各種政令、法律的暢通和貫徹執行。解決界線不清的根本辦法就是全面勘定行政區域界線。全國省、縣兩級陸地行政區域界...
為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在我省的正確有效實施,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經對本省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進行清理,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決定對《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等十六件地方性...
索賄受賄、敲詐勒索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處理土地權屬爭議案件的格式文書,由省土地管理書統一制定。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性法規(類別)
福建省水利風景區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利風景資源管理和水生態保護,科學、合理利用水利風景資源,促進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利風景...
第二條 凡在福建武夷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以下簡稱保護區)以及外圍保護地帶從事各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保護區位於本省武夷山市、建陽區、光澤縣、邵武市行政區域內,屬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