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實施高等職業院校專業帶頭人培養計畫的通知

2010年至2012年,我廳將重點從軟體業、製造業、汽車業、電子通訊業、建築業、物流業、護理業、旅遊業、商貿業、現代農業等10大產業發展急需的緊缺人才培養專業中遴選出100名左右專業帶頭人,通過三年重點培養,努力打造出一支在國內本專業領域中有重要影響的專業帶頭人隊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實施高等職業院校專業帶頭人培養計畫的通知
  • 檔案類別:通知
  • 發布單位:福建省教育廳
  • 發布年份:2010
概述,培養計畫的主要內容,遴選範圍,遴選條件,培養措施,申報要求,

概述

閩教高〔2010〕59號
各高等職業院校:
為深入實施《高等職業教育服務海峽西岸經濟區改革與建設工程》(閩政辦[2008]59號)、《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實施計畫》(閩政辦[2008]50號)等有關檔案精神,進一步推動高職教育改革與建設,我廳決定實施“福建省高等職業院校專業帶頭人培養計畫”(以下簡稱“培養計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培養計畫的主要內容

在推進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建設高水平的專業教學團隊,面向行業企業開展技術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上等方面發揮帶頭示範作用;在爭取國家級教學改革與建設項目,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入選教育部相關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主審主編國家級規劃教材及實訓教材等方面出一批標誌性成果。

遴選範圍

列為“培養計畫”的對象在省級高職精品專業的帶頭人中擇優遴選。

遴選條件

(一)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65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同時具有碩士學位、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和三年企業工作經歷。
(三)具備“雙師素質”,熟悉本專業領域的發展趨勢,在本專業技術領域有較大的影響力,具有企業技術服務或產學結合經歷,在開展套用技術研究、技術服務、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四)教學工作業績突出,在帶領本專業開展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開展精品專業、精品課程、教材和實訓基地建設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五)具有較好的團結協作精神和組織管理能力,組織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專業建設規劃、教學團隊建設規劃和教師職業能力建設規劃。

培養措施

(一)高等職業院校要根據該校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制定該校“專業帶頭人培養方案”,明確該校加強省、校兩級專業帶頭人培養的目標任務、實施步驟、保障措施、預期效果、管理考核等內容。
(二)高等職業院要指導列為“培養計畫”的專業帶頭人根據專業建設發展需要和個人特點,制定“專業帶頭人培養計畫任務書”,明確在教學改革、專業建設、教學團隊建設、職業技能競賽、教材建設、產學結合、技術服務和社會服務等方面工作的預期目標、主要內容和具體計畫。
(三)高等職業院校要對列為“培養計畫”的專業帶頭人進行年度績效考核,於每年8月30日前將年度績效考核情況報我廳高教處。我廳將對專業帶頭人的績效考核報告進行審核,對工作業績差,且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將取消其資格。
(四)三年培養期結束後,省教育廳將對專業帶頭人進行終期考核,並向社會公布考核合格的專業帶頭人名單。
(五)省教育廳將安排專項經費對列為“培養計畫”的專業帶頭人予以支持,高等職業院校要設立專項經費,主要用於專業帶頭人開展教學改革、專業建設、教學團隊建設、職業技能競賽、教材建設、產學結合、技術服務和社會服務等。

申報要求

組織專業帶頭人申報“培養計畫”的高校,需提交正式申報公文,並附以下材料:
1.學校專業帶頭人培養方案;
2.福建省高等職業院校專業帶頭人培養計畫任務書(見附屬檔案1,分個人填報);
3.福建省高等職業院校專業帶頭人推薦情況匯總表(見附屬檔案2)。
各校應於2010年6月30日前將上述材料一式2份及電子文檔報送我廳高等教育處。
聯繫人:葉峰。
附屬檔案:1.福建省高等職業院校專業帶頭人培養計畫任務書
2.福建省高等職業院校專業帶頭人推薦情況匯總表
閩教高201059號附屬檔案.doc
福建省教育廳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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