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

福建省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實行責權利相一致的管理模式。理事會決定中心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及委員的聘任事項;學術委員會對擬聘中心主任、平台首席專家和研究人員進行學術評估,並報理事會;中心主任領導平台首席專家(主任委員)和創新研究團隊開展科研活動,全權使用中心主任科學研究基金及理事會賦予的各項職權;首席專家作為平台創新團隊的負責人,負責創新團隊的設定、遴選研究人員,統籌創新團隊人員、經費等資源、協調研究分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
研究方向,科研條件,

研究方向

1、負責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和“媽祖學”交叉學科的重點建設,聯合六家核心協同單位和四家參與單位合作開展“媽祖學”交叉學科人才的聯合培養工作。
2、負責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的隊伍建設,除了招聘本校人才外,進一步從協同單位及海內外其他單位招聘傑出的媽祖文化研究人才。
3、負責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的科學創新研究工作,聯合協同單位及其他研究人員承擔協同創新中心60%的協同創新任務。
4、負責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社會服務工作,承擔各級有關部門交付的研究任務。5、負責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對外學術交流交往工作,承辦“海峽兩岸媽祖文化學術研討會”和“媽祖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
6、負責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實用人才培養。聯合協同單位共同承擔台聯等部門業務人員的媽祖文化知識培訓工作。
7、負責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條件保障建設,提供足夠的辦公用房和辦公條件,出台相應的體制機制改革措施,確保中心的協同創新活動高效運行。
8、負責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的組織機構建設,任命中心行政部門人員,組織中心管理委員會的正常運作。

科研條件

福建省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主要參與單位:中華媽祖文化研究院、福建省媽祖文化研究會、台灣中台科技大學、湄洲媽祖祖廟董事會。
主要任務:1、發揮中華媽祖文化研究院在媽祖文化產業、媽祖信俗研究和擁有全球376家媽祖團體會員的優勢;台灣中台科技大學在台灣媽祖文化產業、台灣媽祖信俗研究的優勢;福建省媽祖文化研究會在媽祖文化理論化、學科化、時代化研究的優勢;湄洲媽祖祖廟董事會在媽祖信俗世界遺產傳承與發展研究和至高無上的全球媽祖宮廟祖廟地位的優勢,與核心協同單位一起參與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的“媽祖文化軟實力”、“媽祖信仰與兩岸關係研究”、“媽祖“世界遺產”傳承與傳播”、“媽祖文化產業”、“媽祖學學科理論體系”的理論與實踐創新研究工作。
2、與牽頭單位、核心協同單位一起參與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對外學術交流交往工作。
3、與牽頭單位、核心協同單位一起參與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人才培養,聯合其他單位及相關人員培養媽祖文化研究高層次人才。
4、出台適應媽祖文化傳承與發展協同創新中心運轉的體制機制改革措施,確保中心的協同創新活動高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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