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廳關於同意福建八閩司法鑑定所登記的批覆

福建省司法廳關於同意福建八閩司法鑑定所登記的批覆,是2007年11月27日由福建省司法廳發布的地方性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司法廳關於同意福建八閩司法鑑定所登記的批覆
  • 發布日期:2007-11-27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發布單位】福建省司法廳
【發布文號】閩司〔2007〕311號
【發布日期】2007-11-27
【生效日期】2007-11-2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福建省
福建省司法廳關於同意福建八閩司法鑑定所登記的批覆
(閩司〔2007〕3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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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申請福建八閩司法鑑定所登記的有關材料收悉。根據法務部《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經審核,同意福建八閩司法鑑定所登記為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機構,業務範圍以我廳核定為準。
此復。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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