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是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07年發布的關於福建省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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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
(閩政辦〔2007〕225號)
(閩政辦〔2007〕2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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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
(2007年12月12日)
為吸取莆田“10・2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的深刻教訓,全面加強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確保全省火災形勢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進一步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救援演練力度,全面加強冬季各項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會防控火災能力,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全省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2007年年底之前,由各級政府掛牌督辦的第三批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全部銷案;排查整治一批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一批重大火災隱患;“三合一”場所專項整治“回頭看再整治”不斷推進,單位從業人員“三個能力”(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引導疏散人員)有新的提高;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火災,確保全省火災形勢穩定。
三、組織領導
各級消防工作聯席會議要加強對冬季防火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消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全面掌握冬季防火工作開展情況,做好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省政府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要求,認真分析當地火災形勢和本單位消防工作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對本地的冬防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7年12月16日至2008年2月29日)。各地按照本方案確定的目標和任務,進一步細化目標,制定措施,明確責任,全力以赴抓好冬季防火安全各項工作落實。
(三)總結報告階段(2008年3月1日至10日)。各地對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進行認真總結,逐級上報工作情況。省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將適時對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五、工作任務
(一)深入開展冬季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動。各級政府要組織公安、安監、監察、教育、建設、經貿、外經貿、文化、衛生、工商、旅遊、民政等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以及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按各自職責分工開展冬季火災隱患大排查,集中整治各種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加強節日期間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排查工作可以採取聯查、專查、互查、抽查、錯時檢查等多種形式進行。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組織單位、場所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開展自查自改。重點針對冬季易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場所,特別是地下空間開闢為旅館、出租房、商場、市場、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普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對人員密集場所必須做到“六查”:一查場所是否經過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二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三查自動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四查建築內部裝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五查單位自查巡查工作是否落實;六查員工是否經過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消防常識和基本技能情況。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當場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並於3日內報告當地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依法下達限期整改通知;對確定為重大火災隱患的,公安機關要及時報請當地政府掛牌督辦。對檢查中發現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需停產停業或取締的,各有關主管部門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依法取締或暫扣、吊銷其執照。對決定取締、關停的單位或場所,有關部門要採取斷水、停電、查封、暫扣許可證等措施進行綜合整治,確保關停到位。對尚未整改完畢的第三批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督辦。對於整改資金不落實的單位,當地政府要及時協調,通過各種辦法,籌集整改資金,確保年底之前完成整改銷案任務。監察部門要對領導幹部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的,要加強督辦。
(二)集中開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大掃除、大整治行動。根據冬季不同時期的火災形勢和特點,全省公安機關、消防部門要結合實際,持續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嚴懲違法違規行為。
1.“獵鼠”1號行動。2007年12月17日至19日,對“三合一”場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回頭看,認真細緻排查遺留火災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徹底整改到位。
2.“獵鼠”2號行動。2007年12月24日至26日,圍繞聖誕節、元旦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對公共娛樂場所進行排查,對大型活動場所進行現場監管,重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設施、超員經營等違法行為。
3.“獵鼠”3號行動。2008年2月1日至2月3日,圍繞春節、元宵節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對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煙花爆竹的燃放場所和燈會、廟會、焰火晚會等大型民眾性活動現場逐一進行排查,嚴格審批把關。
各地要針對本地區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針對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等四個方面開展集中整治。一是著力消除“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凡是廠房和倉庫、商場(市場)、地下建築內的“三合一”場所,必須立即清理住宿人員;拒不整改的,堅決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凡在公共娛樂場所內留宿從業或消費人員的,必須立即清理留宿人員,拆除住宿設施;拒不改正的,依法從重處罰。凡集經營、住宿於一體的商業店鋪留宿人員超過2人的,必須立即清理。凡逾期不改或經整治仍達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必須堅決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凡違法違章搭建的,國土資源、建設、城鄉規劃、城管等有關部門必須堅決依法查處和拆除。二是嚴厲打擊公共娛樂場所違法違章行為。對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鎖閉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要責令當場改正,並處罰款;拒不改正的,要採取強制措施,打開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並依法進行處罰,對單位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行政拘留。對公共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超過核定人數的,要立即清理人員,文化主管部門要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責令停業整頓。三是堅決整治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對消防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持露頭就打、重拳出擊,全面落實“一條高壓線、三條鐵規”。凡未經過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築工程,一律依法堅決予以關閉。凡公眾聚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或者自動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凡地下營業性場所安全出口達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四是切實加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監管力度。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或者對在易燃易爆場所違反禁令吸菸、使用明火,以及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等重大火災危險源,建設、城鄉規劃部門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限期搬遷。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易燃易爆單位要及時報請政府停產停業。五是強力整治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確定的職責分工,依法採取有力措施,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違法行為。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廣泛開展冬季防火安全大宣傳、大培訓活動。各地要廣泛開展以冬季防火安全為主題的消防大宣傳活動,不斷改進宣傳教育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傳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提高民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素質。教育部門要組織各學校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科技、司法、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列入科普、普法、就業教育的工作內容,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上崗制度。公安消防部門要開展培訓活動,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以及重點工種人員普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訓,提高單位從業人員“三個能力”(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引導疏散人員);要針對老弱病殘、流動務工人員等群體開展消防知識援助服務活動。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社會單位要在鄉村、社區等場所設立消防宣傳教育專欄和消防安全標識。要不斷加強農村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農閒時節,組織村民學習消防知識。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站等各類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冬防工作,定期播發和刊登消防常識及公益廣告,報導消防工作動態,曝光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為冬防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著力開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大整合、大練兵活動。冬防期間,全省公安消防部隊正處於兵員補退時期,要對多種形式消防隊伍進行大整合,將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納入滅火救援力量體系,實行統一調度指揮,切實加強管理,保證人員在崗在位,確保消防車輛和器材完整好用,確保處於執勤戰備狀態。要針對冬季火災特點開展冬季消防業務大練兵,對重要場所、重點區域制定有針對性的滅火作戰預案,組織開展實地、實戰演練,時刻做好“打惡仗、打硬仗”的準備。要堅持“救人第一,科學施救”,按照“五個第一”行動要則,力爭打早、打小,減少火災造成的損失。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為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安消防機構要對其開展經常性業務指導,確保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夠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贏。市政、水務等部門要加強城市消防水源的檢查、保養和維修,確保水源充足、可靠;通信部門要加強通信線路的維護,確保消防通信暢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局出發,站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消防安全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加強對冬防工作的領導。要切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工作任務,細化責任目標,強化督導檢查,狠抓工作落實,推動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深入開展。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要認真分析和研究冬防工作面臨的形勢、存在的問題,制定冬防工作實施方案,詳細、周密地進行安排部署。要對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分類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單位要定期組織開展全面、深入、細緻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各部門要相互配合,各負其責,形成監管合力,共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全省公安機關、消防部門要加大消防執法力度,嚴處違法違章行為。
(三)及時反饋信息。各級、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加強信息反饋,及時上報重要情況和突出問題。
各設區市、省直有關部門冬防工作情況請分別於2007年12月20日(動員部署情況)、12月23日(“獵鼠”1號行動情況)、12月30日(“獵鼠”2號行動情況)和2008年2月7日(“獵鼠”3號行動情況)、3月7日(總結報告)前報省消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由省聯席會議辦公室匯總報省政府。
《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
(2007年12月12日)
為吸取莆田“10・2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的深刻教訓,全面加強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確保全省火災形勢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進一步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救援演練力度,全面加強冬季各項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會防控火災能力,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全省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2007年年底之前,由各級政府掛牌督辦的第三批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全部銷案;排查整治一批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一批重大火災隱患;“三合一”場所專項整治“回頭看再整治”不斷推進,單位從業人員“三個能力”(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引導疏散人員)有新的提高;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火災,確保全省火災形勢穩定。
三、組織領導
各級消防工作聯席會議要加強對冬季防火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消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全面掌握冬季防火工作開展情況,做好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省政府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要求,認真分析當地火災形勢和本單位消防工作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對本地的冬防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7年12月16日至2008年2月29日)。各地按照本方案確定的目標和任務,進一步細化目標,制定措施,明確責任,全力以赴抓好冬季防火安全各項工作落實。
(三)總結報告階段(2008年3月1日至10日)。各地對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進行認真總結,逐級上報工作情況。省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將適時對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五、工作任務
(一)深入開展冬季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動。各級政府要組織公安、安監、監察、教育、建設、經貿、外經貿、文化、衛生、工商、旅遊、民政等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以及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按各自職責分工開展冬季火災隱患大排查,集中整治各種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加強節日期間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排查工作可以採取聯查、專查、互查、抽查、錯時檢查等多種形式進行。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組織單位、場所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開展自查自改。重點針對冬季易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場所,特別是地下空間開闢為旅館、出租房、商場、市場、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普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對人員密集場所必須做到“六查”:一查場所是否經過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二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三查自動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四查建築內部裝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五查單位自查巡查工作是否落實;六查員工是否經過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消防常識和基本技能情況。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當場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並於3日內報告當地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依法下達限期整改通知;對確定為重大火災隱患的,公安機關要及時報請當地政府掛牌督辦。對檢查中發現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需停產停業或取締的,各有關主管部門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依法取締或暫扣、吊銷其執照。對決定取締、關停的單位或場所,有關部門要採取斷水、停電、查封、暫扣許可證等措施進行綜合整治,確保關停到位。對尚未整改完畢的第三批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督辦。對於整改資金不落實的單位,當地政府要及時協調,通過各種辦法,籌集整改資金,確保年底之前完成整改銷案任務。監察部門要對領導幹部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的,要加強督辦。
(二)集中開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大掃除、大整治行動。根據冬季不同時期的火災形勢和特點,全省公安機關、消防部門要結合實際,持續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嚴懲違法違規行為。
1.“獵鼠”1號行動。2007年12月17日至19日,對“三合一”場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回頭看,認真細緻排查遺留火災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徹底整改到位。
2.“獵鼠”2號行動。2007年12月24日至26日,圍繞聖誕節、元旦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對公共娛樂場所進行排查,對大型活動場所進行現場監管,重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設施、超員經營等違法行為。
3.“獵鼠”3號行動。2008年2月1日至2月3日,圍繞春節、元宵節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對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煙花爆竹的燃放場所和燈會、廟會、焰火晚會等大型民眾性活動現場逐一進行排查,嚴格審批把關。
各地要針對本地區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針對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等四個方面開展集中整治。一是著力消除“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凡是廠房和倉庫、商場(市場)、地下建築內的“三合一”場所,必須立即清理住宿人員;拒不整改的,堅決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凡在公共娛樂場所內留宿從業或消費人員的,必須立即清理留宿人員,拆除住宿設施;拒不改正的,依法從重處罰。凡集經營、住宿於一體的商業店鋪留宿人員超過2人的,必須立即清理。凡逾期不改或經整治仍達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必須堅決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凡違法違章搭建的,國土資源、建設、城鄉規劃、城管等有關部門必須堅決依法查處和拆除。二是嚴厲打擊公共娛樂場所違法違章行為。對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鎖閉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要責令當場改正,並處罰款;拒不改正的,要採取強制措施,打開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並依法進行處罰,對單位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行政拘留。對公共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超過核定人數的,要立即清理人員,文化主管部門要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責令停業整頓。三是堅決整治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對消防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持露頭就打、重拳出擊,全面落實“一條高壓線、三條鐵規”。凡未經過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築工程,一律依法堅決予以關閉。凡公眾聚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或者自動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凡地下營業性場所安全出口達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四是切實加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監管力度。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或者對在易燃易爆場所違反禁令吸菸、使用明火,以及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等重大火災危險源,建設、城鄉規劃部門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限期搬遷。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易燃易爆單位要及時報請政府停產停業。五是強力整治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確定的職責分工,依法採取有力措施,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違法行為。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廣泛開展冬季防火安全大宣傳、大培訓活動。各地要廣泛開展以冬季防火安全為主題的消防大宣傳活動,不斷改進宣傳教育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傳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提高民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素質。教育部門要組織各學校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科技、司法、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列入科普、普法、就業教育的工作內容,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上崗制度。公安消防部門要開展培訓活動,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以及重點工種人員普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訓,提高單位從業人員“三個能力”(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引導疏散人員);要針對老弱病殘、流動務工人員等群體開展消防知識援助服務活動。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社會單位要在鄉村、社區等場所設立消防宣傳教育專欄和消防安全標識。要不斷加強農村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農閒時節,組織村民學習消防知識。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站等各類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冬防工作,定期播發和刊登消防常識及公益廣告,報導消防工作動態,曝光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為冬防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著力開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大整合、大練兵活動。冬防期間,全省公安消防部隊正處於兵員補退時期,要對多種形式消防隊伍進行大整合,將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納入滅火救援力量體系,實行統一調度指揮,切實加強管理,保證人員在崗在位,確保消防車輛和器材完整好用,確保處於執勤戰備狀態。要針對冬季火災特點開展冬季消防業務大練兵,對重要場所、重點區域制定有針對性的滅火作戰預案,組織開展實地、實戰演練,時刻做好“打惡仗、打硬仗”的準備。要堅持“救人第一,科學施救”,按照“五個第一”行動要則,力爭打早、打小,減少火災造成的損失。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為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安消防機構要對其開展經常性業務指導,確保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夠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贏。市政、水務等部門要加強城市消防水源的檢查、保養和維修,確保水源充足、可靠;通信部門要加強通信線路的維護,確保消防通信暢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局出發,站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消防安全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加強對冬防工作的領導。要切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工作任務,細化責任目標,強化督導檢查,狠抓工作落實,推動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深入開展。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要認真分析和研究冬防工作面臨的形勢、存在的問題,制定冬防工作實施方案,詳細、周密地進行安排部署。要對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分類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單位要定期組織開展全面、深入、細緻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各部門要相互配合,各負其責,形成監管合力,共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全省公安機關、消防部門要加大消防執法力度,嚴處違法違章行為。
(三)及時反饋信息。各級、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加強信息反饋,及時上報重要情況和突出問題。
各設區市、省直有關部門冬防工作情況請分別於2007年12月20日(動員部署情況)、12月23日(“獵鼠”1號行動情況)、12月30日(“獵鼠”2號行動情況)和2008年2月7日(“獵鼠”3號行動情況)、3月7日(總結報告)前報省消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由省聯席會議辦公室匯總報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