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為進一步完善我省住房公積金制度建設,統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和業務規則,促進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和服務規範化、標準化,制定的辦法。
2024年7月訊息,省住建廳通過實地調研、專題座談,經多次徵求意見後修改完善,並商省財政廳、人行福建省分行形成了《福建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福建省住建廳
《福建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為進一步完善我省住房公積金制度建設,統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和業務規則,促進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和服務規範化、標準化,制定的辦法。
2024年7月訊息,省住建廳通過實地調研、專題座談,經多次徵求意見後修改完善,並商省財政廳、人行福建省分行形成了《福建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福建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為進一步完善我省住房公積金制度建設,統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和業務規則,促進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和服務規範化、標準化,制定的辦法。2024年7月訊息,省住建廳通過實地調研、專題座談,經多次徵求...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2年12月6日 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規、政策,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依照本規定所列情形和程式,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記憶體儲餘額的行為。第三條 ...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提高城鎮職工購建住房的能力,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本暫行規定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在本省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
福建省政府關於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中央駐閩機構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健全、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根據國務院第262號令《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檔案...
福建省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 2024年6月20日 內容全文 福建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規範貸款行為,防範貸款風險,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範》(GB/T51267)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規範,結合本省實...
《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是2024年1月福建省住建廳、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聯合發布的辦法。發布信息 2024年1月,福建省住建廳、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聯合發布《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內容解讀 《辦法》明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繳存住房公積金。勞務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 2012年12月19日 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加快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高效率,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令〔2010〕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個人住房...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請示》(廈府〔2007〕17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6〕5號)有關規定,同意你市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從10%提高至12%,並從2007年7月1日起執行。 ...
《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請示》(榕政綜〔2006〕168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福州市自2006年7月1日起,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10%提高為12%。 二、同意福州市2006年7月至12月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計算基數仍為2005年職工本人的月平均工資,2007年1月起再進行相應的調整,職...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企業 12 房地產估價機構一級、二級、三級資質認定 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第110項 (項目名稱)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實施機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2.《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2005年建設部令第142號,2013年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4...
(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截至2014年底,無項目貸款逾期情況。根據財政部《利用住房公積金髮放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財務管理辦法》,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按項目貸款餘額的4%計提。當年未使用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項目貸款,全省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餘額為3060萬元,其中廈門貸款風險準備金餘額1840萬元,福州貸款風險...
吳江 吳江,現任福建省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正處級)。人物履歷 曾任福建省寧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2017年3月任福建省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正處級)。任免信息 2017年3月2日,吳江任福建省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正處級),免去其福建省寧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為建立和完善本市社會保障性住房制度,加強政府住房保障職能,逐步解決本市居民的住房困難,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通過信息 (2009年1月7日廈門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通過,2009年5月23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八)住房保障服務。按照規定享有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按照當地住房保障規定,申請保障性住房;(九)人才優待服務。具備相應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可以參加本居住地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等評選,並享受相應待遇;(十)老年人、殘疾人優待。按照規定享受與當地老年人、殘疾人同等的優待;(...
《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請示》(莆政〔2006〕10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莆田市2006年市直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8%調整為10%,自2007年1月1日起調整為12%。 二、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計算基數應當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及建設部、財政部等部門關於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