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莆田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批覆
- 發布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莆田市人民政府: 《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請示》(莆政〔2006〕10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莆田市2006年市直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8%調整為10%,自2007年1月1日起調整為12%。 二、...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請示》(廈府〔2007〕17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6〕5號)有關規定,同意你市單位和職工...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中央駐閩機構: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健全、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根據國務院第262號令《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提高城鎮職工購建住房的能力,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14] 2021年,全國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運行平穩,住房公積金繳存額29156.87億元,6611.21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20316.13億元。 [28] 2022年,全國住房...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 2012年12月19日 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加快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高效率,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監...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2年12月6日 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規、政策,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
《福建省住房公積金2014年年度報告》是2015年4月29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財政廳、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發布的年度報告。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
積極貫徹落實建設“開放、文明、和諧幸福新福州”的重要要求,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榕政辦[2012]264號)及時公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以及最新...
積極貫徹落實建設“開放、文明、和諧幸福新福州”的重要要求,按照《福州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關於“進一步加大財政性資金和社會公共資金公開力度,提高政府資金公開透明度”的精神,及時公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
三、嚴格控制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及繳存基數。目前,有相當一部分地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突破了《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規定的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最高限額。對此,...
福建省直單位公積金管理中心成立於1997年元月,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正處級事業單位,隸屬於福建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心內部設辦公室、歸集管理科、計畫財務科。現有編制15人。中心主要負責省直在榕和中央駐榕單位住房公積金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調整和完善住房公積金決策體系 每個設區城市只能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代表為主組成,其中: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建設、...
中心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福州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檔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開闢專欄,確定了政策法規、規劃計畫、資金信息等公開領域,並將相關工作任務細化分解至各部門。及時公開公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