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修改華安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

福建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華安縣豐山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請示》(漳政〔2008〕26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市上報的華安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將68.1467公頃(其中耕地27.7533公頃)土地納入規劃建設用地區,並相應修改華安縣及豐山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各項建設應按規定辦理規劃選址、環境保護、建設用地等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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