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全省石化等七類產業布局的指導意見
閩政〔2013〕56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促進產業結構協調和
生產力布局最佳化,根據全省各地產業特色、資源稟賦和環境承載力,對環保和生產要素具有較高要求的石化、汽車、船舶、冶金、水泥、製漿造紙、印染等七類產業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等重點區域發展布局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重點產業發展布局原則
一是突出特色,集聚發展。按照產業集聚、布局集中、發展集約的要求,明晰重點發展區域,確定重點產業和特色產業,抓龍頭、鑄鏈條、建集群,引導企業向各類開發園區、工業集中區集聚。
二是合理分工,協調發展。明確區域產業發展定位,整合資源,錯位發展,強化區域產業協作,推動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推進產業有序轉移、合理布局,形成區域聯動發展的態勢。
三是節能減排,綠色發展。堅持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污染集中治理,保護生態環境,提高土地、海域和岸線等要素配置效率和投資強度、產出率,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最佳化升級。
四是有保有壓,最佳化發展。嚴格要素供給和投資管理,遏制產能過剩產業盲目擴張和重複建設,推動企業兼併和聯合重組,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最佳化存量,完善防範和化解產能過剩長效機制。
五是市場拉動,良性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強統籌協調,綜合運用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區域政策等各種綜合手段,最佳化配置公共資源,引導產業良性發展。
二、重點產業空間發展布局
(一)石化產業
堅持基地化、大型化、集約化發展的布局原則,加強閩台合作,加快煉化一體化發展,延伸和完善石化產業鏈,建設石化強省,形成全國重要的臨港石化產業基地。
——集中布局建設
湄洲灣和古雷石化基地。湄洲灣石化基地以泉港、泉惠石化工業區為主,重點建設中化泉州煉化一體化(一、二期)、福建聯合石化二期擴建等上游項目及精製環氧乙烷/乙二醇、丙烯酸及酯等中下游項目,擇機發展丙烷脫氫制丙烯等烯烴原料多元化項目,力爭煉油能力達到5600萬噸/年、乙烯產能達到360萬噸/年;仙遊楓亭和石門澳化工新材料產業園重點承接泉港、泉惠石化等中上游的輻射,優先發展輕污染或無污染的化工新材料產業。
漳州古雷石化基地重點推進古雷3套煉化一體化項目以及下游加工項目,力爭煉油能力達到5000萬噸/年、乙烯產能達到500萬噸/年。在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周邊地區漳州(古雷—南太武)濱海新區漳江口組團、詔安四都—梅嶺組團承接石化基地產業鏈延伸,發展石化下游產業延伸加工項目。
——適度發展江陰化工新材料專區。福州江陰化工新材料專區主要承接福州市區化工企業遷建,適度布局異氰酸酯、聚碳酸酯(PC)、己內醯胺(CPL)、丙烷脫氫等項目,發展以非煉化一體化的化工新材料為主導的產業鏈。
——嚴格控制其他區域化工產業發展。除上述三個區域外,其他地區不再布局新的石化中上游項目;新建化工項目必須進入石化基地或化工園區(專區);已有企業只允許進行技改提升,同時嚴格環境和安全監管,並鼓勵向石化基地或化工園區(專區)轉移集中。
——最佳化發展氟化工產業。嚴格控制螢石資源開採,原則上不再新建氫氟酸、氟鹽等初級產品項目;鼓勵引進先進技術開發ODS(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品、含氟精細化學品、氟矽材料及氟聚合材料等高附加值產品,延伸產業鏈。南平、三明、龍巖等設區市要集中布局,支持技術先進、安全環保措施國內領先的現有初級產品生產龍頭企業,通過聯合兼併和改造升級做優做強。
(二)汽車產業
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品牌優勢,最佳化產業布局,合理配置資源,發展壯大龍頭企業,增強競爭力。
——集中打造三大汽車產業基地。著力打造福州、廈漳和閩西北汽車產業基地,發展主機和關鍵零部件總成,輻射帶動全省汽車零部件產業發展。除三大基地外的其他地方原則上不再引入建設整車項目。
建設福州高端商務車、轎車等乘用車生產基地。以福建賓士為龍頭髮展高端商務車;以東南汽車為龍頭,加快發展轎車等乘用車,並帶動發動機等關鍵零部件及專用車的發展。
建設廈漳大中型客車、特種專用車生產基地。以廈門和漳州的金龍、新福達汽車為龍頭髮展“金龍”等大中型客車、專用車及發動機等相關零部件。
建設龍巖、三明載貨車、微型車生產基地。以新龍馬和重汽海西為龍頭髮展載貨車、微型麵包車及特種專用車,並帶動發動機等相關汽車零部件及其產業鏈的完善和發展。
——依託龍頭企業布局發展新能源汽車。結合國家新能源汽車試點推廣,依靠汽車龍頭企業,引入戰略投資者或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者發展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新能源汽車。
(三)船舶產業
鼓勵現有造船產能向海洋工程裝備領域轉移,支持企業兼併重組和轉型轉產;推進差異化發展,集中建設四大船舶產業集中區(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園),提高產業集中度和配套能力,儘快形成國家級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修造基地。
——集中布局四大船舶修造集中區。加快兼併重組,引導企業轉型升級,大力推動船舶配套產業發展,並向閩江口、三都澳、湄洲灣、廈漳灣等四大船舶集中區集聚;重點推進省船舶集團等骨幹企業的改造升級,提高滿足國際新規範、新公約、新標準的船舶產品研發和建造能力,提升高端產能比重。
——依託造船基地拓展海洋工程裝備。重點推進閩江口、三都澳、湄洲灣、廈漳灣等四大船舶集中區內船舶修造龍頭企業建設海洋鑽井、生產、修井等各類平台和生產各類海洋工程船,以及海洋勘探、海底工程、海洋環保、海水綜合利用、海上儲油設備等高端海洋工程裝備。
——大力發展郵輪遊艇產業。依託造船龍頭企業,發展郵輪製造,重點推進廈漳灣、閩江口、三都澳遊艇業集聚區和廈門國際郵輪母港基地建設,形成包括郵輪遊艇研發製造和配套產業、遊艇港、遊艇俱樂部、遊艇展事賽事等協調發展的格局。
(四)冶金工業
遏制產能盲目擴張、最佳化布局,加強與境內外有實力企業聯合重組,發展壯大龍頭企業,強化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建設冶金新材料和精品生產基地,提升產業發展水平和競爭力。
——集中布局沿海三大鋼鐵基地。嚴格控制新增產能,最佳化空間布局。三都澳承接城市鋼廠搬遷改造和產能置換轉移,發展沿海大型鋼鐵基地;羅源灣應對鋼鐵行業進行全面整治和生態環境修復,重點以寶鋼德盛為龍頭,加快發展不鏽鋼產業鏈,打造大型不鏽鋼產業基地;漳州南太武(龍海)以首鋼-凱西、福欣特殊鋼等企業為重點,拓展板材和合金鋼延伸加工產業,形成板材和合金鋼精品產業基地。除上述最佳化布局外,其他地方原則上不再布局新增鋼鐵產能項目。
——做優做強有色金屬產業。廈門要提升廈門鎢業公司自主創新水平,加快稀土能源材料和硬質合金的深度開發。龍巖要進一步做大做優紫金礦業集團,適度擴大銅冶煉規模,推進上杭銅產業基地建設。南平以南平鋁業公司為龍頭,加快技術改造,不斷開發延伸鋁深加工產品,提升規模效益。三明尤溪應對鉛鋅行業進行全面整治和生態環境修復,可依託資源條件引入大型龍頭企業整合當地現有企業形成1家鉛鋅冶煉企業,建設綠色鉛鋅產業園;其他地方禁止建設鉛鋅冶煉項目。稀土產業則通過以省級龍頭企業統籌全省資源開發,集中布局在龍巖、三明稀土工業園區,建設稀土冶煉分離項目,不斷拓展延伸稀土下游深加工產業鏈。
(五)水泥工業
遏制產能盲目擴張,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加大兼併重組力度,進一步提高水泥產業集中度和整體競爭力;按照資源稟賦推進龍巖、三明和順昌水泥產業基地建設。
——嚴格控制新建新型乾法水泥。著力培育發展福建水泥、華潤、金牛、紅獅、龍麟等5家重點企業,通過淘汰落後和兼併重組,推進改造升級,發展高標號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進一步做大做強。嚴格控制新建水泥項目,重點支持利用現有水泥窯無害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產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示範生產線改造升級。
——合理布局粉磨站。允許有穩定熟料供應來源的省內水泥熟料重點生產企業,在沿海有大宗混合材來源的消費集中地區,合理布局建設單線粉磨能力100萬噸以上、年產200萬噸及以上粉磨站和水泥基材及高性能混凝土生產線;在山區工業廢渣較集中的靠近市場容量大的地區,合理布局建設單線粉磨能力60萬噸以上、年產120萬噸及以上粉磨站。
(六)製漿造紙工業
發揮沿海港口優勢,充分利用境外紙漿、廢紙和木片等資源,加快建設臨港大型製漿造紙項目。促進閩西、閩北現有造紙企業整合和技術提升,進一步最佳化產業布局。
——最佳化臨港區域布局。新上製漿造紙工業項目應立足湄洲灣東吳、廈門灣南部、泉州灣北部等沿海重點港灣區域布局,建設莆田東吳大型漿紙基地,引導造紙企業向專業園區集中;著力推進莆田亞太集團福建林漿紙一體化、漳州聯盛紙業包裝板紙、泉州玖龍紙業包裝板紙等沿海大型漿紙項目建設。除上述海灣外,其餘地方不再布點新建製漿造紙項目。
——禁止生態敏感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布局建設製漿造紙項目。重點流域上游、城市周邊及重點環境保護地區和生態功能區禁止新建擴建製漿造紙項目。禁止在九龍江北溪江東北引橋以上、西溪橋閘以上、晉江和洛陽江流域上游流域範圍新建擴建製漿造紙項目;嚴格控制在閩江水口庫區上游沿江兩岸流域範圍擴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的製漿造紙項目。
(七)印染行業
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集中建設,推行環保、節能、清潔生產印染加工技術,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行業節能減排和可持續發展。
——在縣級以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和主要河流兩岸邊界外規定範圍內禁止建設印染項目。在九龍江北溪江東北引橋以上、西溪橋閘以上、晉江和洛陽江流域上游流域範圍內禁止新建擴建印染項目;在閩江水口庫區上游沿江兩岸流域範圍內嚴格控制新建擴建印染項目。
——缺水或水質較差地區禁止新建印染項目。水源相對充足地區新建擴建印染項目,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要統籌規劃,引導印染行業企業集中布局。缺少環境容量地區,禁止發展印染項目,新建或改擴建項目要與淘汰區域內落後產能相結合,原地技改擴建項目,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集中建設印染產業園。新建印染項目必須進入統一規劃的專業園區內,實行集中供水、供熱、供氣和污染物的集中處理,發展循環經濟,延伸產業鏈。園區外企業要逐步搬遷入園。重點在石獅、晉江、長樂、漳浦、尤溪、永安等紡織集聚區的現有印染集中區推進行業轉型升級,建設印染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區域印染企業污染物排放量不得突破現有排放總量,並逐步削減。
三、重點區域產業發展布局
堅持差異化布局、錯位發展重點區域,使之成為我省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新增長點,先進制造業的集聚區。
(一)平潭綜合實驗區
重點發展機械電子、海洋高新技術等產業,控制建設一般工業項目,嚴格禁止發展高耗能、高耗水和污染的產業。主要為:
——機械電子。重點發展電子信息、高端機械裝備,主要布局於主島中北部的中原組團與主島西南金井灣片區。在大練島布局特種船舶(含遊艇)修造產業。
——海洋高新技術。重點發展海洋生物高效健康養殖、海洋生物醫藥與製品、海產品深加工、海水綜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主要布局於主島中北部的中原組團,主島東部的澳前區域。
(二)環三都澳
重點發展冶金新材料、機械裝備等產業。主要為:
——冶金新材料。充分利用三都澳深水港口優勢和國外礦石等資源,與國內外、台灣等大型鋼鐵企業聯合,承接產業轉移,開發高端精品鋼鐵及其深加工產品,主要布局在漳灣工業區和福安灣塢。
——機械裝備。重點發展海洋工程裝備、高附加值特種船舶及船用配套產業,港口機械、大型精密鑄件和電氣機械等,主要布局福安船舶基地(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園)和漳灣、溪南等臨港工業片區。
(三)閩江口
重點發展機械電子、冶金、污染相對較輕的化工新材料、海洋高新技術等產業,不宜發展煉油化工項目。羅源灣和福清江陰分別以冶金、機械裝備和化工新材料為主,加快開發建設閩台(福州)藍色經濟產業園、可門經濟開發區。主要為:
——機械電子。汽車工業主要布局在青口,修造船主要布局連江粗蘆島基地和羅源灣;專用機械、精密機械等機械加工主要布局於福清洪寬機電園、江陰經濟開發區、羅源灣開發區、可門經濟開發區、南嶼機電園等。平板顯示器件、積體電路(IC)等電子信息製造業主要布局於融僑經濟開發區和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冶金工業。重點發展不鏽鋼和有色金屬系列深加工產品,延伸產業鏈,主要布局在羅源灣、馬尾、長樂。
——化工新材料。重點發展輕污染或無污染的化工新材料產業,主要布局於江陰經濟開發區化工片區。可門經濟開發區可適度布局建設己內醯胺(CPL)項目。
(四)湄洲灣
湄洲灣南岸重點發展石化、船舶工業,湄洲灣北岸及北翼拓展區興化灣南岸重點發展漿紙和木材加工業、機械電子等產業。主要為:
——石化。重點發展煉化一體化及後加工產品,主要布局於泉港、泉惠石化工業區和莆田石門澳、楓亭化工新材料產業園。石化中上游項目集中布局在泉港和泉惠石化工業區,下游加工項目適度布局石門澳、楓亭化工新材料產業園。
——機械電子。修造船主要布局於斗尾港區;風電、輸變電和港口機械等裝備機械主要布局於湄洲灣石門澳區域和興化灣南岸區域。數字視聽、新型電子元器件等電子信息製造業主要布局在興化灣南岸的莆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製漿造紙及木材加工。重點發展大型製漿造紙和粘膠纖維、進口木材加工貿易(包括木雕和古典家具)等,主要布局於莆田東吳半島、莆田秀嶼國家級木材加工貿易示範區。
(五)泉州灣
重點最佳化發展機械電子、化漿造紙、建築建材等產業,從外延擴大再生產為主轉向內涵擴大再生產為主,突出已有產業優勢,促進產業重組整合與轉型升級,打造在國內外市場有影響力的知名品牌和產業集群。主要為:
——機械電子。重點發展軌道客車、汽車零部件、航空零部件、數控工具機以及輕紡建材等產業機械等,主要布局於豐澤、南安、晉江、泉州經濟開發區、台商投資區等地。電子信息製造業重點發展數字對講機、微波通訊、光伏電子等,主要布局於泉州經濟開發區、泉州高新技術開發區各分園區和洛江區等地。
——化漿造紙。重點發展廢紙製漿、外購紙漿發展包裝板紙、高檔文化紙、生活用紙等,主要布局於晉江、台商投資區等地。
——建築建材。重點發展水暖、建陶、新型牆材等,主要布局於南安、晉江等地。
(六)廈門灣
重點發展機械電子、航空維修、新材料、生物醫藥、旅遊會展和文化創意等產業,不新布局石化、鋼鐵、建材等大型重化項目,同時加強對現有重化項目的技術改造,對於不宜在廈門市島內發展的工業,逐步引導其向島外、市外轉移。主要為:
——機械電子。大中型客車、工程機械等主要布局於廈門集美機械工業集中區和漳州台商投資區;輸變電設備主要布局於火炬(翔安)產業區;汽車滾裝船產品為主的大型商用船、海洋工程裝備、郵輪遊艇設計製造等主要布局於廈門灣口。平板顯示、半導體發光二極體等電子信息製造業主要布局於廈門火炬高新區和漳州高新區。
——航空維修。重點發展中小型通用航空總裝製造,鞏固提升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綜合性航空維修基地地位,主要布局於廈門航空工業區及航空港工業與物流園區;圍繞廈門新機場規劃在翔安打造航空產業城。
——生物醫藥。重點發展基因工程藥物與疫苗、海洋藥物、生物種苗等產業,主要布局于海滄生物醫藥產業園。
(七)古雷—南太武濱海新區
重點發展石化、機械裝備、光電及玻璃新材料、鋼鐵、海洋生物醫藥等產業,建設古雷世界級大型石化基地。主要為:
——石化。重點發展煉化一體化及其下游深加工產品,集中布局在古雷石化基地;下游深加工延伸布局漳江口組團、詔安四都—梅嶺組團。
——機械裝備。重點發展交通運輸機械、港口機械和海洋工程機械、化工機械等,主要布局於招商局漳州開發區、漳州台商投資區和古雷半島北部裝備製造業區。
——光電及玻璃新材料。重點打造以晶體材料、LED外延晶片、電子元器件、節能照明等為主的光電產業鏈,主要分布於雲霄等地;玻璃新材料以旗濱玻璃、台玻為龍頭,延伸玻璃精深加工及配套產品,主要布局於東山、漳浦。
——鋼鐵工業。以首鋼凱西鋼鐵、福欣特殊鋼為龍頭,延伸發展冷軋薄板、不鏽鋼薄板、彩塗板等板材及其深加工產業鏈,主要布局在漳州台商投資區和招商局漳州開發區。
——海洋生物醫藥。重點發展海洋生物工程開發、農業生物科技及新一代中成藥品開發等,主要布局於東山、詔安。
(八)武夷新區
重點發展機械電子、資源深加工、戰略性新興產業、旅遊養生等產業,嚴格控制可造成水污染的產業發展,創建武夷新區綠色發展示範區。主要為:
——機械電子。重點發展機械設備製造、汽車配件、輸變電、電線電纜、綠色照明電器、新型電子元器件、數字家庭設備、物聯網系統集成、IC封裝等,主要布局於童游片區。
——資源深加工。重點發展節能環保型竹木建築構件和新型裝修裝潢材料、旅遊食品、綠色食品等,主要布局於童游片區。
——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發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及生物製品等,主要布局於閩北產業集中區生物科技產業園。
(九)三明生態工貿區
重點發展機械裝備、冶金、林產加工、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產業。主要為:
——機械裝備。重點發展重型汽車、橡膠機械、路面機械、產業機械,主要布局於埔嶺汽車工業園區、三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金沙園、三明經濟開發區貢川園、吉口園。
——冶金工業。重點發展高強度鋼材、複合金屬材料、功能材料、工業用板材、型材以及稀土加工等,主要布局於三明經濟開發區城南園、三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金沙園。
——林產加工。最佳化發展木材加工、林產化工等傳統產業,重點發展竹木深加工產品,培育開發非木質利用、森林旅遊等新興產業,主要布局於沙縣、永安、三明經濟開發區吉口園和城南園。
——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發展新材料、生物醫藥及生物製品等新興產業,主要布局在三明經濟開發區吉口園和城南園、三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金沙園。
(十)龍巖產業集中區
重點發展機械裝備、冶金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產業。主要為:
——機械裝備。重點發展微型汽車及發動機、卡車、專用車、工程機械、環保設備和產業機械等,主要布局於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永豐新區、龍雁新區和新羅區龍州工業園區。
——冶金工業。重點發展優質鋼、不鏽鋼深加工以及金、銅、鎢、鉬深加工,主要布局於漳平工業園區、武平工業園區、上杭城南工業園區、上杭蛟洋工業園區;重點發展儲氫、永磁、發光等稀土新材料和中重稀土合金等,主要布局於長汀稀土工業園區。
——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發展智慧型裝備製造、環境科技、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等產業,主要布局於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永豐新區、龍雁新區和新羅區龍州工業園區。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強規劃引導。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引導有效產能向優勢企業和更具比較優勢的地區集中,防範嚴重過剩產能盲目轉移,促進全省重點產業差異化布局,錯位發展。做好本指導意見與主體功能區規劃、港口布局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海洋功能區劃、生態功能區劃、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和重點區域發展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充分發揮其約束與指導作用。各地重點產業發展相關規劃的產業布局要與本指導意見相銜接。
(二)做好要素保障。對符合石化等七類產業布局的區域,省國土、環保、交通運輸、海洋漁業、林業、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對落地項目所需用地、環保、岸線、用海、用林、選址等要素,要統籌調度,快速審批相關手續。
(三)強化環保節能和安全約束。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資源承載能力,實施差別化的環保準入和管理政策,有序推進產業梯度轉移和環保搬遷、退城進園,不盲目承接高耗能、高污染的工業項目。採用先進的生產工藝、生產設備,減少資源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健全安全技術規程,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加強土地和岸線管理。推行集約節約使用土地和岸線資源,提高土地和岸線利用率。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嚴格執行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有序引導建設項目進區入園、統籌建設,合理控制用地規模。
(五)完善政策機制。建立全省招商引資的重點產業項目統籌協調機制,強化本指導意見和國家產業政策對項目建設的指導和約束。對各地政府招商而在當地不宜布局的重大項目,引導到符合布局區域落地建設,可由引入地政府予以一次性資金補償;對沿海市、縣和山區市、縣建立“飛地”或轉移產業園,其稅收等按財政體制屬地留成部分,可由兩地政府按協商的比例分成,省財政依據雙方協定通過結算辦理劃轉。進一步健全生態補償機制,逐步加大對重點生態地區的補償力度。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