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樓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福州市鼓樓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福州市鼓樓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是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鼓樓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鼓樓區津泰路118號 
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所獲榮譽,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行政審批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安全保衛和信訪等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統籌指導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應急工作。承擔機關綜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區級文化和旅遊、體育領域行政審批服務及駐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工作。落實“放管服”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負責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的行業監管,指導、協調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監管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政策和規劃。承擔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行業精神文明建設、信用和質量體系建設工作。
  (二)文化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文化發展規劃。綜合管理全區文化事業、文藝事業。承擔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監督實施文化公共服務標準。監督、指導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基層文化站和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設施建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優秀文化、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相關門類藝術發展。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和普及工作。落實文化、文物和博物館對外及對台港澳交流合作政策。負責文化交流、合作、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文化產業招商,引導文化社會投資,促進文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承擔文化資源普查、專項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文化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文化節慶活動。擬訂並組織實施文物及博物館發展規劃;協調和指導文物的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資產調查工作,對全區文物保護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及不可移動文物登記點維修工程方案評審、報批、檢查、驗收等工作。指導、監督文物維修工程項目及博物館(紀念館)業務等工作。承擔區文物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體育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指導全民健身工程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協調區體育組織開展全區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社區體育、行業體育、老年人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組織協調民眾體育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負責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評定和管理工作;組織並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協調全區體育訓練,推動全區運動隊伍建設和青少年體育人才的培養。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提出體育產業政策建議,負責體育產業招商,指導協調全區體育產業發展。指導、監督體育市場管理;負責體育統計工作。
  (四)旅遊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旅遊發展規劃。綜合管理全區旅遊事業。承擔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監督實施旅遊公共服務標準。監督、指導遊客中心、旅遊廁所等旅遊設施建設。落實旅遊對外及對台港澳交流合作政策。負責旅遊交流、合作、宣傳推廣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旅遊產業政策,促進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進全域旅遊。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促進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承擔旅遊資源普查、專項規劃、開發和保護。統籌實施和指導A級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承擔旅遊示範區、示範點的創建評定工作。指導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旅遊市場開發、區域交流協作事務。負責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品牌的宣傳推廣。負責旅遊政務宣傳、輿論引導、新聞口徑和新聞發布。組織、指導旅遊節慶活動,協調外來大型旅遊促銷及展覽活動。擬訂旅遊促進獎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收集發布旅遊市場信息,向旅遊行業提供信息服務。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直屬單位

直屬事業單位
(一)鼓樓區文化館
(二)鼓樓區博物館
(三)鼓樓區圖書館
(四)鼓樓區少年兒童業餘體校
(五)鼓樓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歸口管理單位
鼓樓區旅遊事業發展中心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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