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統籌規劃全區文化體育事業、產業和旅遊業發展,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背牛欠融合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二)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循紋妹、具有導向性代表去講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三)負責全區文化公共事業發展,推進束疊辨全區文化體育譽備祖設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體育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體育、旅遊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四)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智慧旅遊發展。組織實施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五)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區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和品牌建設,促進文化產業、體育產業、旅遊產業市場推廣和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六)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弘揚和振朽希放嘗興,推進全區優秀民族文化普及工作。
(七)指導、推進全區文物事業發展,組織文物資源調查,指導、協調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組織、指導文物考古工作,負責區內博物館監督管理工作。
(八)指導規範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發展,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建設、信用體系建設。
(九)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發展體育教育,加強各類體育人才的培養。
(十)領導區體育總會,負責全區體育社團業務指導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強化監管職責,加強審慎監管,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規範事前審批,提高審批效率,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監管效率和服務水平。
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部門權責清單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分工檔案等有關規定,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部門權責清單以及區委區政府、區安委會關於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的檔案等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信訪、接待、後勤、安全、信息化等工作;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查督辦重大事項的落實;組織協調全區重大文化、體育和旅遊活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資產、政府採購、人事及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公共文化科。承擔全區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協調、推動工作;指導全區圖書館(室)、文化館(站)、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建設;組織實施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組織實施鄉村文化振興工程;擬訂全區文藝事業、文化科技創新、文物保護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髮展規劃及相關扶持獎勵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專業藝術團體文藝創作和藝術研究等工作,扶持重點文化藝術作品的創作生產;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承擔文物保護單位及重點文物發掘、保護、維修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考古勘探、發掘項目的實施;指導、監管博物館、紀念館業務工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的廈辨烏搶救和徵集工作;組織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傳承和宣傳工作;推進全區優秀民族文化普及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審批工作。
(三)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項目建設;承擔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項目的申報工作;推動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負責文創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協同推進大運河文化帶徐州鼓樓段建設;負責產業引導資金、獎勵資金申報工作;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四)文化市場科。貫徹落實全市文化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承擔相關行政審批工作;推進全區文化行業精神文明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對全區文化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監督實施文化市場經營場所的行業標準,監管文化市場服務質量;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指導文化行業安全生產和綜合治理工作。
(五)體育科。擬訂民眾體育、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草案;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綜合性民眾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參與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健身氣功管理工作;負責區體育總會及體育社團的業務指導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推動體育服務標準化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並監督管理;承辦體育事業綜合統計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審批工作。
(六)旅遊科。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組織實施旅遊惠民工程;指導推進旅遊大數據建設和智慧旅遊發展;指導旅遊裝備技術提升;承擔全區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生態旅遊發展;指導旅遊景區、度假區和風情小鎮建設;擬訂全區旅遊市場宣傳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旅遊品牌建設,負責轄區星級飯店、景區等級評定業務指導和組織上報工作;推進全區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對全區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監督實施旅遊市場經營場所的行業標準,監管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區旅遊統計工作;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三)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項目建設;承擔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項目的申報工作;推動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負責文創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協同推進大運河文化帶徐州鼓樓段建設;負責產業引導資金、獎勵資金申報工作;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四)文化市場科。貫徹落實全市文化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承擔相關行政審批工作;推進全區文化行業精神文明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對全區文化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監督實施文化市場經營場所的行業標準,監管文化市場服務質量;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指導文化行業安全生產和綜合治理工作。
(五)體育科。擬訂民眾體育、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草案;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綜合性民眾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參與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健身氣功管理工作;負責區體育總會及體育社團的業務指導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推動體育服務標準化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並監督管理;承辦體育事業綜合統計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審批工作。
(六)旅遊科。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組織實施旅遊惠民工程;指導推進旅遊大數據建設和智慧旅遊發展;指導旅遊裝備技術提升;承擔全區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生態旅遊發展;指導旅遊景區、度假區和風情小鎮建設;擬訂全區旅遊市場宣傳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旅遊品牌建設,負責轄區星級飯店、景區等級評定業務指導和組織上報工作;推進全區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對全區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監督實施旅遊市場經營場所的行業標準,監管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區旅遊統計工作;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