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
機構改革將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切實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統籌區鄉各層級、黨政群各領域改革,最佳化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構建起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機構職能體系,形成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體系,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聯繫廣泛、服務民眾的群團工作體系,為建設實力強、品質好、城鄉美、民生優的幸福新晉安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機構設定
組建機構
組建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的城區國土、規劃相關職責,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的參與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區農林水局的林業管理職責及水、草地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以及區園林局的風景名勝區管理相關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組建區農業農村局。將區農林水局除林業外的相關職責,以及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的農業投資項目、區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市國土資源局晉安分局的農田整治項目等職責整合,組建區農業農村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
區農業農村局加掛區水利局、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區農林水局。
組建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將區文化體育局的職責,區旅遊事業局的行政職能以及區廣播電視事業局的廣播電視相關行政職能整合,組建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不再保留區文化體育局。
組建區衛生健康局。將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以及區民政局的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區政府辦公室的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區衛生健康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保留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區衛生健康局承擔。
不再保留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將區政府辦公室的雙擁工作職責,區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整合,組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加掛區雙擁共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組建區應急管理局。將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區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晉安分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區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市國土資源局晉安分局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區農林水局的水旱災害防治、森林防火、草地防火、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的震災應急救援相關職責,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區減災委員會、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職責等整合,組建區應急管理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不再保留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組建區發展和改革局。將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除智慧財產權的相關職責,區民政局、區商務局等部門承擔的組織實施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等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外國專家管理職責,以及區數字晉安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智慧晉安”管理服務中心承擔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區發展和改革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區科學技術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不再保留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
最佳化機構
最佳化區司法局職責。區政府辦公室法制工作職責劃入區司法局。
最佳化區審計局職責。將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區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監督檢查以及國有資產經濟責任審計職責劃入區審計局。
最佳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責。將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區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相關職責,區商務局的牽頭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商品職責,以及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職責,劃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加掛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最佳化區政府辦公室職責。區政府辦公室加掛區政府外事辦公室牌子。
將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更名為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調整區委區政府信訪局管理體制。將區委區政府信訪局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的部門管理機構,調整為區政府信訪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組建區委信訪局,與區政府信訪局合署辦公。
重新組建區城鄉建設局,將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局職責整合,組建區城鄉建設局,作為區政府組成部門,加掛區交通局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區交通局。
其他改革
此外,還將深化區人大、政協機構改革和群團組織改革。
組建區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區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組建區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組建區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區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更名為區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
群團組織改革與機構改革相結合,促進黨政機構同群團組織功能有機銜接,充分發揮黨和政府聯繫人民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
深化事業單位改革
按照精幹高效原則設定區委和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將區委黨史研究室與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整合,設定區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仍為相當正科級,為區委直屬事業單位。
同步實施區屬事業單位劃轉調整
根據部門職責劃轉情況,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將職責劃出部門所屬相關事業單位及人員、編制劃轉給職責劃入部門。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全面梳理、規範和精簡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事項並實行清單化管理,大幅減少執法隊伍種類。
執法主管部門與執法隊伍實行“局隊合一”的執法體制,將綜合行政執法向鄉鎮等基層延伸,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
全面清理清退臨時人員和聘用人員,嚴禁使用輔助人員執法。
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
鄉鎮(街道)相關改革工作要與區級機構改革統籌謀劃,分步實施。
經濟發達鎮等規模較大的鄉鎮可設定6個內設機構,一般鄉鎮設定3個左右。
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
嚴格限額管理和總量控制,確保行政編制不突破中央核定的總量,事業編制不突破2012年年底基數。
全面清理取消擅自設定的機構和崗位、擅自配備的職務,全面清理限額外行政機構。
時間安排
區直相關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先立後破、不立不破”“先轉隸、後三定”原則,研究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研究擬訂人員編制劃轉、財經、檔案、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場所調配等配套政策措施。
總的時間安排是,12月底前基本完成區直部門機構班子配備、人員轉隸、掛牌、辦公場所調配等工作;2019年3月前基本完成涉改部門“三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