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福興經濟開發區、金城投資區和區直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指導監督實施。
2、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礦、商貿、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3、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實施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按要求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指導落實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級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和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協調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抗洪搶險、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推進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災撲救、地震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地方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指導協調消防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福興經濟開發區、金城投資區和區直各部門落實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達和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11、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福興經濟開發區、金城投資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12、依法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3、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14、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5、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16、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區減災委員會、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17、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責:
(一)承擔區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負責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
2、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和信訪等;
3、承擔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4、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5、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各項資料綜合匯總;
6、組織擬訂、分解下達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
7、承擔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8、組織研究全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的重大問題;
9、指導監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10、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
11、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
(二)負責應急局辦公室工作(含文秘、人事、檔案、財務、後勤、工會、統計、政務與財務公開等)。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職責:
(一)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處理和上報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
(三)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四)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
(五)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組織實施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
(六)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區級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
(七)組織協調水旱災害、颱風防禦等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八)編制全區綜合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派送工作;
(十)承擔中央、省、市下達和區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1、綜合協調科
2、應急指揮科
3、應急救援科
督查室職責:
(一)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
(二)負責機關黨建、文明城市創建相關工作;
(三)負責監督檢查區安辦及局機關重大事項的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執法大隊職責:
(一)依法依規查處非法、違法、違規的安全生產行為;
(二)依法調查處理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含行政處罰程式);
(三)負責各類安全隱患舉報件的查處與反饋;
(四)依法對轄區危化品企業、煙花爆竹企業及無行業主管企業的安全監察(不含行政強制措施);
(五)負責執法信息統計;
(六)負責工貿企業安全“三同時”項目的審查與驗收;
(七)其他工貿行業危險源督查。
綜合安全監督管理科職責:
(一)承擔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
(二)承擔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
(三)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綜合監管工作;
(四)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行政審批科職責:
(一)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工作依據、辦理程式、業務流程、審核標準和規則,按照規定許可權;
(二)承擔本部門進駐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行政許可及其他辦事項目的統一受理、辦理和反饋工作;
(三)承擔本部門行政服務視窗工作;
(四)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
(五)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
(六)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綜合監管工作,負責執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的監督管理工作;
機構改革
福州市晉安應急管理局,是將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區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晉安分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區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市國土資源局晉安分局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區農林水局的水旱災害防治、
森林防火、草地防火、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的震災應急救援相關職責,區
防汛抗旱指揮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區減災委員會、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職責等整合組建的,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不再保留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現任領導
福州市晉安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吳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