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規劃及政府投資項目、行政審批過程公開情況
我局按照市效能辦的要求,將我局所有行政審批職能都上網公示並在網上運行,確保行政審批公開、透明、公正、快捷。同時,積極穩妥地做好行政審批的依申請公開工作。
(二)加大政策公開、完善政策解讀及執行情況
我局通過網站將政府信息公開,並設立諮詢電話、編印《外經貿簡報》、召開縣(市)區外經貿局及外商企業代表座談會、徵求意見會等形式,及時向上級部門呈報工作情況,向下級傳達工作目標及工作要求,向社會和企業通報各類政府信息,加大重大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信息公開力度,確保國家、省、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能貫徹落實到位。
(三)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情況
根據《條例》規定和外經貿工作的實際特點,我局將辦事程式、我市外經貿發展統計信息和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等政府信息主動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情況
我局加強信息公開載體建設。依託福州市數字辦,對原來的網站進行改版,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同時,充分利用政務公開欄等已有的公開載體,及時公開中央、省、市的最新信息,方便基層、企業掌握信息,並加大新聞宣傳力度,在報紙上發布外經貿重要信息,為社會提供信息服務。
(五)建設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張獻勇擔任組長,楊光副局長具體分管,辦公室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機構,並建立各處室信息聯絡員制度,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落實。同時,加強對《條例》的學習培訓和宣傳,一方面及時召開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工作會議,組織各處室負責人認真學習《條例》,另一方面,積極選派兼職人員參加福州市政府辦公廳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學習,提高了業務水平,促進信息公開工作規範有序推進。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本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根據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2010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5條。其中:我市外經貿發展統計信息10條,工作動態類信息4條,其他應主動公開的信息1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條例》規定和外經貿工作的實際特點,我局確定主動公開範圍有六類:一是機構設定、主要職能、辦事程式;二是每月我市外經貿主要指標完成情況;三是目前我局執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四是現在執行的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等;五是工作動態;六是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根據我局明確的主動公開的範圍,對2003年以來我局形成的檔案進行認真梳理。目前共公開98件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我局通過網站、設立諮詢電話、編印《外經貿簡報》、召開縣(市)區外經貿局及外商企業代表座談會、徵求意見會等形式,及時向上級部門呈報工作情況,向下級傳達工作目標及工作要求,向社會和企業通報在各類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入減免情況,我局除主動公開事項外,目前沒有受理依申請公開事項,也沒有辦理收費和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我局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性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學習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相關法規需繼續加強。為此,今後工作中應著重加強兩個方面的工作:
(一)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制度,形成各項工作的長效機制, 繼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審核貫穿公文生成全過程,力爭在規範化、制度化、程式化等方面取得新進展。
(二)加強學習和宣傳政府
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條例和法規。要繼續加強機關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法規的學習和培訓,提升公開意識,提高業務水平,進一步增強公開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主動公開情況說明
目前暫無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說明
目前暫無
(三)附表
福州市外經貿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2010年度
| 歷年累計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15
| 98
|
其中:1、網站公開
| 條
| 15
| 98
|
2、政府公報公開
| 條
| 0
| 0
|
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0
| 0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0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0
| 0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0
|
6、其他形式申請數
| 條
| 0
| 0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0
| 0
|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 條
| 0
| 0
|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條
| 0
| 0
|
3、否決公開答覆數
| 條
| 0
| 0
|
行政複議數
| 件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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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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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訴數
| 件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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