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暴除害說

儒家以仁義為本,用戰爭禁絕暴政,消滅禍害的學說。儒家一向重視國家的武備,認為具有一定的武備方可免遭滅國絕祀的厄運。《左傳·宣公十二年》說:“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認為戰爭是用來禁止強暴、消弭戰爭、保持強大、鞏固功業、安定民眾、豐富財物的。孔子說:“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論語·顏淵》)又說:“有文事者,必有武備。”(《史記·孔子世家》)但是,儒家強調以禮樂治國,並不輕易言兵。孔子說:“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論語·季氏》)這句話基本上反映了孔子的戰爭觀念。按照周代的禮制,天子才有權力征伐有罪的諸侯,諸侯之間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如果沒有天子的授意,是不允許發生戰爭的。但在春秋時代,這條規矩已被完全打破,“禮樂征伐自諸侯出”代替了“自天子出”。對這種狀況,孔子是持一種批判的態度,因為,在他看來,征伐出自天子,意味著合禮;征伐自諸侯出,則意味著違禮。合禮與違禮,其實質是仁義與不仁義的問題。因此,孔子是以仁義做標準看待戰爭,反對出自諸侯的不仁義的戰爭。他讚許管仲以仁和肯定以仁義作戰的宋襄公就是證明。孔子反對不仁義的戰爭和戰爭中的權詐行為的思想,為孟子、荀子等所繼承和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禁暴除害說
  • 定義:儒家以仁義為本,用戰爭禁絕暴政,消滅禍害的學說
善戰者服上刑,兵者所以禁暴除害,影響,

善戰者服上刑

孟子說:“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孟子·離婁上》)認為是否行仁義,是安邦治國的根本。“君不鄉道,不志於仁,而求為之強戰,是輔桀也。”(《孟子·告子下》)君主不響往道德,無意於仁,其臣下卻要求人民替他勉強作戰,這就等於幫助夏桀。正是從是否仁義來看待戰爭,孟子極力反對諸侯間的不義征戰。他說:“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故善戰者服上刑,連諸侯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者次之。”(《孟子·離婁上》)認為為爭奪土地、城池而發動戰爭的人,死刑都不足以贖出他們的罪過,應該受最重的刑罰。所以又說:“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國之所以廢興存亡者亦然。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今惡死亡而樂不仁,是猶惡醉而強酒。”(同上)因此,孟子明確主張:“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孟子·公孫丑上》)認為:“暴其民甚,則身弒國亡。”(《孟子·離婁上》)反之而言:“如有不嗜殺人者,則天下之民皆引領而望之矣。誠如是也,民歸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誰能御之?”(《孟子·梁惠王上》)意思是,如果有一位不好殺人的君王,那么,天下的老百姓都會殷切地期待他的解救。真是這樣,百姓歸附他,跟隨他,就好像水向下奔流一樣,那又有誰能夠阻擋得住呢?從仁義的基本觀點出發,明確反對“殺人盈野”、“暴其民”的不仁義的戰爭。

兵者所以禁暴除害

在孔孟上述思想基礎上,荀子提出“兵者,所以禁暴除害”的思想。當弟子陳囂問荀子說:“先生議兵,常以仁義為本;仁者愛人,義者循理,然則又何以兵為?凡所為有兵者,為爭奪也。”(《荀子·議兵》)認為兵者乃爭戰掠奪之事,怎么會以仁義為本呢?荀子回答說:“彼仁者愛人,愛人故惡人之害也;義者循理,循理故惡人之亂也。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爭奪也。故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過者化,若時雨之降,莫不說喜。”(同上)正因為是仁者愛人,所以厭惡別人的殺人;正因為是義者循理,所以厭惡別人製造的戰亂。因此,戰爭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爭奪,而是為了禁暴除害。仁義之兵凡駐留之處都得以平治,所過往之國無不從化,就像及時雨一樣,莫不得到百姓的歡迎。他舉例說,古代的兩帝四王發動的戰爭,如堯伐驩兜,舜伐有苗,禹伐共工,湯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紂,就是“皆以仁義之兵行於天下”。正因為如此,戰爭的結果能夠“近者親其善,遠方慕其義;兵不血刃,遠邇來服,德盛於此,施及四海”。對此,李斯又問荀子說:“秦四世有勝,兵強海內,威行諸侯,非仁義為之也,以便從事而已!”(同上)秦國兵強海內,威行諸侯,並不因為行仁義,而是因為堅甲利兵、高城深池和嚴令繁刑。荀子則認為,李斯上述的看法是顛倒了本末,未看到事物的根本。在他看來,只有行仁義才是治國的根本,戰爭的根本,所以說:“彼仁義者,所以修政者也;政修則民親其上,樂其君,而輕為之死。”(同上)這是“大便之便”,而秦國不過是“未有本統”的“末世之兵。”商湯放桀、武王誅紂都在於他們修行仁政,所以被視為仁義之兵,如果像李斯那樣“不求之於本而索之於末”,正是產生戰亂的原因。這是因為,只有維護禮治,施行仁政,才是治世的最高準則,強國的根本。君主只有遵守禮治,實行仁義,才能得到天下,反之,就要喪失社稷,所以說:“堅甲利兵不足以為勝,高城深池不足以為固,嚴令繁刑不足以為威,由其道則行,不由其道則廢。”(同上)這就從本末關係上進一步闡述了儒家以仁義為指導的戰爭觀。

影響

儒家把戰爭的目的看做禁暴除害的思想,在當時和後來都發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並用作為一般戰爭的指導原則。例如《呂氏春秋》說:“兵苟義,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義,攻伐不可,救守不可。”(卷七《孟秋紀·禁塞》)把戰爭是否符合仁義,作為可否進攻、討伐、救援和防守的衡量標準。《淮南子·兵略訓》則說:“古之用兵者,非利土壤之廣而貪金玉之略,將以存亡繼絕,平天下之亂而除萬民之害也。”明太宗更加明確地提出:“發兵為誅暴,誅暴為保民。”(《明太宗寶訓》卷四《諭將帥》)把“禁暴誅亂”看做“武有七德”之首(同上)。這種從戰爭目的去揭示不同戰爭性質的觀點,已經觸及到戰爭問題的實質,是很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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