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豐市水務局

祿豐市水務局

祿豐市水務局是祿豐市人民政府下屬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祿豐市水務局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規劃、重要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村供水工作。
(三)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水利工程建設的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規定,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江河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流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庫水系連通工作。
(七)負責推進河湖長制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督導和檢查考核等工作。指導開展水資源保護、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河湖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貫徹執行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水電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電開發利用工作。
(十一)負責水利法律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調處跨鄉鎮水事糾紛和行政區域內重大水事糾紛,協調查處重大水事違法案件。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開展水利科技推廣套用。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祿豐市水務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庫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政務信息、信訪、信息化、後勤服務、機關制度建設等;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承擔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和預算的執行,負責機關財務核算、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市級水利資金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工作,提出市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綜合下達水利資金;負責項目資金撥付,指導水利基本建設項目財務工作,審核市級主持驗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指導水利國有資產管理。
(二)水資源與政策法規股(祿豐市節約用水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水資源管理、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水資源有償使用等制度。指導水量分配和水資源調度、地下水開發利用保護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並發布水資源保護規劃、水資源公報、節約用水規劃、指導計畫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水行政執法、水利行政審批、水務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監督檢查;承辦規範性檔案等合法性審核、政法、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調處水事糾紛和行政區域內水事糾紛,協調查處水事違法案件;指導水利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涉水法律法規執行情況;負責水資源調查評價、開發利用,指導鄉村供水、節水灌溉、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農村水電開發利用、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三)規劃計畫統計股。負責組織編制水中長期規劃、發展規劃、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查審批重點水利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組織全市水利改革發展重大專題研究及水利規劃實施監督評估、防洪論證工作,組織指導重點水利項目前期工作及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負責制定、執行年度水利投資計畫。負責水務綜合統計工作。
(四)工程建設與質量安全監督股。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範和技術標準,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水利工程招投標監管和水利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檢測試驗單位及執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的監管;負責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開工審查、審批、建設管理、蓄水安全鑑定、評價和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歸口管理水利工程造價、項目法人組建、工程招投標、設計變更、質量監督、建設監理、概算修編及諮詢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綜合質量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節水灌溉、農村水利扶貧等工程建設與管理。
(五)水旱災害防禦股。負責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重要江河、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指導監督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和活動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水利的管理和改革。

現任領導

局長:李證明
副局長:段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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