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黨代表學習培訓制度(試行)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黨代表學習培訓制度(試行)由祿勸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一、黨代表要帶頭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帶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帶頭宣傳貫徹黨代表大會精神,努力提高政治理論水平,更好地發揮黨代表的作用。
二、黨代表聯絡工作機構負責制定和實施黨代表學習培訓計畫。每個基層黨代表在任期內至少要參加1期縣級以上專題培訓班。
三、黨代表學習培訓的內容包括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黨的重大決策部署、履職必需的專業知識、縣委、縣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及經濟社會發展狀況。
四、黨代表要積極參加縣委及所在基層黨組織組織的集中培訓、視察調研、經驗交流、現場參觀等活動,撰寫具有針對性的調研文章或心得體會,提高履職能力。
五、黨代表要自覺開展理論學習,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勤奮鑽研業務,愛崗敬業,在本職崗位上發揮代表的表率作用。
六、黨代表聯絡工作機構要加強對黨代表學習培訓的管理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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