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管理審計是對文化娛樂場所通過售票來實現收入所使用的票券的收發存管理情況的審計。
其主要內容:(1)印製的各種票券,票面是否有場所名稱、場次編號、票別、票價、座席號,是否採取“票號合一”,每場票是否與實有座席相符。(2)票券管理是否明確分工,帳券是否相符。票券入庫、出庫手續是否完備,並有簽證。(3)票券保管員、售票員、檢票員是否分工明確, 互相制約;檢票員是否嚴格執行檢票制度,對已收回的廢票是否及時銷毀;對不滿場剩餘的廢票是否有“回籠”現象。(4)售票員對售票日報表填制是否及時,記載是否準確;所收現金是否當日結清及時上繳,有無私自占用、挪用現象。(5)剩票核算手續是否健全,及時由專人核對查收。(6)對兒童、學生、團體優惠票,票面有無明顯標誌,是否有專人審核、簽署交款通知單;如遇特殊情況,需補票時,是否有專人辦理,補票收入是否列為業務收入。(7)對招待票是否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是否超出招待範圍,是否有負責人批准手續,招待票面是否無售價,並印有“招待券,嚴禁出售”字樣。有無亂髮招待票券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