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名詞來源於希伯來語《舊約》。古希伯來人崇拜的獨一真神,出於敬畏不敢直呼其名,在經卷中把它的名字寫作“JHWH”,只記輔音,不記元音,無法拼讀,讀經或祈禱時,就用“adhonay”(阿特乃,意為“吾主”)來代替。後來基督教神學家把“adhonay”一詞中的元音嵌入“JHWH”之中,拼寫成Jehovah,讀作“耶和華”,約定俗成,沿用至今。近代學者認為,“JHWH”應讀作“Jahve”(漢語譯法很多,如雅赫維、雅威、雅畏、耶畏等)。天主教《聖經》中意譯作“上主”。
上帝(神):《聖經》中的“上帝”源於希伯來文“Elohim”,作為基督教的至高神,上帝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和主宰,並對人賞善罰惡。“上帝”本是中國儒家經典《詩經》《尚書》《禮記》及二十四史中至上神的概念。中國典籍中最早出現上帝一詞的是《尚書》的《虞書·舜典》。明末清初時期,翻譯者難以確定“God”對應的中文用詞,便用拉丁概念“Deus(天上的)”的音譯“徒斯”代替。最早把“God”翻譯成“上帝”的是利瑪竇,他在1595年編寫的《交友論》中,開始使用“上帝”這個概念來指稱造物主。利瑪竇以基督教的目光閱讀和研究中國典籍時,在中國經典中發現了“天”和“上帝”的概念,認為可以用來翻譯“Deus”;後來,他了解到朱熹將“天”解釋為一種義理,與《聖經》中“Deus”的含義不同,故採用“天主”和“上帝”來翻譯。之後馬禮遜採用“神”一詞進行翻譯。太平天國的傳教士翻譯《聖經》時,“上帝”被廣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