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之望(1763—1813)字舫齋,福建浦城人,清朝大臣,字載璜,號子久。乾隆戊戌進士,改庶吉士,官至刑部尚書。有《皆山草堂詩鈔》。
基本介紹
- 本名:祖之望
- 字號:舫齋
- 出生時間:1763
- 去世時間:1813
生平,主要活動,
生平
乾隆四十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刑部主事,洊升郎中。俸滿當截取外任,以諳悉部務留之。京察一等,以四五品京堂用。歷通政司參議、太常寺少卿,仍兼部務。五十八年,出為山西按察使。摘律例民間易犯罪名條列之,曰三尺須知錄,刊布於眾,俾民無誤罹法。六十年,遷雲南布政使。上以之望親老,調湖北,俾便迎養。
主要活動
嘉慶元年,教匪起荊、襄,蔓延鄖、宜、施南諸郡。總督巡撫皆統師出,之望一人留武昌治事,訛言數作,時獲賊諜,偽檄遍通衢。之望靜定不驚,防禦要隘,城鄉市鎮設保甲互稽,民心帖然。賊犯孝感,調師翦滅,下游五郡皆安堵。詔以之望雖未與賊戰,坐鎮根本,武、漢無虞,嘉其功,賜花翎。二年,丁父憂,命留任素服治事。四年,安襄鄖道胡齊侖侵餉事發,命之望察治,齊侖侵蝕餽送,轇轕猝不易究,上切責之,命解任來京。及讞定,之望坐徇庇降調。上知之望無染指,居官有聲,素諳刑名,以按察使降補。逾月,授刑部侍郎,予假葬父省母。
五年,授湖南巡撫。鎮筸黑苗出峒焚掠,蔓延三廳,遣兵擊平之。親勘常德堤圍私墾洲地百數十處,造冊立案,永息爭端。尋復召為刑部侍郎。至京,面陳永綏廳孤懸苗境,不足資控制,請移廳治花園,移協營茶洞,沿邊遍設碉卡,以永綏舊城為汛地,使苗弁駐剳,約束諸苗寨,下所司議行。六年,偕侍郎那彥寶勘近畿水災,又偕侍郎高杞監疏長辛店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