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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是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特別是公安機關骨幹作用的同時,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和人民民眾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一項系統工程。
組成
為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圍繞民眾反映強烈的治安重點、難點問題齊抓共管,中央綜治委還根據工作需要設立了五個專門工作領導小組,即中央綜治委鐵路護路聯防工作領導小組、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加強對這些專門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別設在鐵道部、公安部、法務部、共青團中央和教育部,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變化
新增11個成員單位,領導範圍更寬。
在更名、職責調整之外,綜治委成員單位、領導人員也有所變化,在原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40個成員單位的基礎上,綜治委將增加11個部門為成員單位,下設辦公室和若干專項組。在由中央綜治委主辦的網站中國平安網上,包括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財政部、民政部等部門都已是成員單位。在工作內容變化後,領導範圍也更寬了,在公檢法之外,更多的增加社會管理部門。
綜治委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更名的同時,還有職責任務的增加、領導力量的充實、成員單位的增多、工作機構的加強。除了傳統意義上的打黑除惡、維護治安之外,人口及社會組織的服務管理,也被納入了綜治委的工作範圍。
從工作內容來看,此次確認了綜治委社會管理的寬口徑。綜治委原來主要是打擊犯罪,強調對社會的控制。更名後,它就包括了如何服務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如何培育、促進社會組織的發育,當然也包括對網際網路的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