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向善論,又譯“淑世主義”,舊譯“改善觀”。一種關於哲學。源於拉丁文melior,意為“頗善”。該詞約出現於16世紀,19世紀英國女作家艾略特引入其作品。後由約翰,謝利詳細說明了淑世主義原則。他認為在人生問題上採取樂觀主義和悲觀主義都是錯誤的。樂觀主義者以為善在人生中占優勢,惡轉瞬即逝,雖看到人生的意義,但看不到人生的痛苦。
悲觀主義者則認為世界上惡與痛苦占優勢,試圖改善世界是不可能的,並認為世界上惡不可避免,但人可以逐步擴大善的範圍,增加幸福者的數目,使社會不斷向善。因而主張對人生採取既不樂觀也不悲觀的態度。這一觀點後為美國哲學家、實用主義者詹姆斯和“價值興趣論”的提出者培里所發揮。詹姆斯認為,對待人生應該採取“不理會一切”的態度除了一種特別的愉快之外,一切都麻木,這乃是做實用人而不得不付出的代價”。培里則從一切價值都是主觀興趣和愛好的觀點出發,試圖為淑世主義尋找理論依據、他雖然對現實的人生不滿足,但相信通過提高人們的文化、健康和道德水平,社會將逐步趨於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