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分攤資本是以基礎設施為特點的為國民經濟各部門所共同使用的社會資產。其具體形態為鐵路、公路、港口、機場、電站、水壩、學校等。這些基礎設施必須具備相當規模才能充分發揮出其生產能力或社會經濟效益,多為國家投資、社會籌資或者個人投資所建成,而為社會成員、企事業單位等共同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分攤資本
- 定義:以基礎設施為特點的為國民經濟各部門所共同使用的社會資產
由於基礎設施建設所要求投入的資本量大、建設周期長、項目的經濟收益往往小於社會收益、投資回收期較長等原因,基礎設施不論在社會主義國家還是在資本主義國家通常為公共投資建設。基礎設施的發達完備程度如何是評價一個國家(地區)的投資環境和反映該國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