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證制度亦稱“社會保障制度”或“社會福利制度”。資本主義國家主辦的各種社會保障計畫和福利措施的總稱。如退休保險計畫、傷殘保險計畫、失業保險計畫和其他各種現金轉移計畫,等等。社會保證制度的創立與發展歷時一個世紀,可大致分為前50年和後50年兩大發展階段。19世紀80年代末至本世紀30年代末是社會保證制度的形成時期,德國於1889年頒布社會保證法,英國於1908年、法國於1910年、瑞典於1913年、義大利於1919年、美國於1935年先後通過社會保證法。第二次世界大戰至70年代末,是社會保證制度的完善時期。資本主義各國在已有社會保證立法的基礎上,制定了一個比較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保證制度
- 別名:社會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