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稅收公平

社會主義稅收公平是我國學者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有計畫商品經濟的要求而提出的如何公平合理分配稅收於各企業、個人的觀點。認為,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是一個不可逾越的歷史階段,在商品生產和商品競爭下,必然存在著合理地分配稅負於各納稅人,促使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的各種經濟成份在商品經濟中得到發展,藉以有效地發展社會生產力,因此,研究社會主義稅收公平有現實意義。由於社會主義的利益主體多元化,使得稅收公平主要是各種納稅人的稅收公平,即首先指企業利益分配上的公平合理問題; 其次才是個人收入分配的公平問題。

具體地說,社會主義稅收公平包括:(1) 企業經營條件的公平,亦即通過稅價配合,促使資源合理配置,改善單純價格政策帶來的企業利益分配“苦樂不均” 問題;(2) 利潤分配的公平,通過所得稅等稅收調節,實現企業利潤分配(稅後留利分配)的合理化;(3)企業支出的公平,通過特種行為稅調節企業留利的使用方向; (3)社會公平,其重點在於調節個人收入中的勞動所得與其他所得,如承包風險所得,資本所得之間的關係等。社會主義稅收公平與資本主義稅收公平的社會性質不同、背景不同、目的不同,所要解決的矛盾也不同。前者除了研究個人收入分配的公平以外,更主要地是研究企業留利的公平問題; 後者則主要局限於個人收入的公平分配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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