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教育運動(1963年2月—1966年)

在八屆十中全會精神指導下,1963年2月21日至28日,中央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在對國內外階級鬥爭形勢估計越來越嚴重的情況下,為了防止出現修正主義,決定以抓階級鬥爭為中心,在全國城鄉開展一次普遍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簡稱“社教運動”)。“社教運動”在農村以“四清”(即清理賬目、清理倉庫、清理財務、清理工分)為主要內容,在城市開展反對貪污盜竊、反對投機倒把、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分散主義、反對官僚主義的“五反”運動。這次會議後,城市“五反”首先在中央機關以及部分基層單位展開,農村社教“四清”運動開始試點。5月,毛澤東在杭州主持召開有部分中央政治局委員和各大區書記參加的會議,專門討論農村社教問題。會議討論並制定了《關於目前農村工作中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簡稱“前十條”,9月,中央工作會議通過了《關於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一些具體政策的規定(草案)》,簡稱“後十條”。“雙十條”下發後,社教運動在全國較大範圍內開展起來。運動中強調“以階級鬥爭為綱”,實行“大兵團作戰”的辦法,任意擴大打擊面,“左”傾錯誤得到迅速發展。1964年12月15日至1965年1月14日在北京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制定了《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目前提出的一些問題》(即“二十三條”),規定:全國城鄉的社教運動一律以“清政治、清經濟、清組織、清思想”為內容,城市社教的“五反”也改為“四清”,並明確規定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二十三條”包含著糾正“四清”中“左”的做法的內容,肯定農村基層幹部的大多數是好的和比較好的,明確宣布不許用任何藉口去整社員民眾。“二十三條”下達後,各地解脫了一大批基層幹部,農村一度緊張的局面有所緩和。但從根本的方面看,“二十三條”在指導思想上發展了“左”傾錯誤理論。它不但片面強調社教運動的性質是解決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矛盾,而且把解決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兩個階級的鬥爭、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鬥爭,上升為十多年來黨的一條基本理論。特別是“二十三條”正式明確地規定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認為這種當權派有在幕前的,有在幕後的;支持他們的人,有的在下面,有的在上面,甚至有在省和中央工作的一些反對搞社會主義的人。這就為後來的“文化大革命”把鬥爭矛頭集中指向所謂“黨內走資派”提供了理論依據。到1966年上半年,全國結束“四清”的縣市占總數的32%。歷時三年多的城鄉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對於糾正幹部多吃多占、強迫命令、欺壓民眾等作風和解決集體經濟經營管理方面的問題,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於指導思想上“以階級鬥爭為綱”,許多不同性質的問題都被認為是階級鬥爭或者階級鬥爭在黨內的反映,因而混淆了兩類矛盾,國內的政治空氣更加緊張,不少幹部和民眾受到打擊,各方面工作受到了嚴重影響,一些調整城鄉經濟的政策未能夠認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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