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是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公報中提及的關鍵字。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既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又同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是黨和人民的偉大創造。”這一重要論斷,是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作出的新概括,是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內涵作出的重要發展和深化,具有重大理論和實踐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 提出者: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