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企業財務管理基本模式

社會主義企業財務管理基本模式

社會主義企業財務管理基本模式是指無產階級經過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長期實踐,在自覺地利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建立和不斷完善了在生產資料公有制的條件下,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相適應的企業管理形式。這種管理形式就是經濟核算制,它是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的基本模式。對經濟核算制的認識必須考察歷史。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實踐表明,社會主義國家對國營企業管理形式是從預算撥款制開始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主義企業財務管理基本模式
  • 所屬領域:統計學
預算撥款制通常稱為資金供給制。它的特點是:國家通過行政方法對企業實行高度集中管理,企業依靠國家預算撥款來經營業務,表現在企業沒有獨立經營的自主權,不承擔經濟責任,不享有物質利益,·企業無償地從國家得到各神生產資料,無償地將生產的產品全部交給國家;企業的貨幣收入直接上繳國庫,而企業的工資及貨幣支出編造預算由財政部門供給。這種形式,蘇聯在十月革命後的軍事共產主義時期曾經實行過,它對保障革命戰爭的供給起過一定的作用。但這種企業管理形式嚴重地束縛了企業經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利於激發企業對生產經營的責任感,從而不利於社會主義的商品生產。因此,1921年,當新生的蘇維埃政權在轉入新經濟政策時期以後,在列寧的倡導和指示下,實行了新的企業管理形式即經濟核算制。它的基本內容業一定數量的、並由其自行支配運用的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企業獨立核算盈虧,向國家上繳盈利,並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列寧指出:“國營企業實行所謂經濟核算制,同新經濟政策有著必然的和密切的聯繫。在最近的將來,這種形式即使不是唯一的,也必定會是主要的。在容許發展自由貿易的情況下,實際上等於國營企業在相當程度上實行商業原則。”從1923年起,蘇聯的國營工業企業都先後實行了經濟核算制。在中國,遵照毛澤東的指示,革命根據地的公營經濟和解放後的國營企業都先後實行了經濟核算制。1937年在陝甘寧地區公營自給工業的改革計畫中提出了建立經濟核算制問題。1942年以後,農工商及畜牧、運輸業開始實行企業化,即經濟核算制。全國解放以後,裉據政務院頒布的有關條例,對國營企業進行清產核資,逐步推行了經濟核算制的管理。從此,經濟核算製成為中國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財務管理的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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